北京通佰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凯 |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9MA01XHLP26 | 所属地区:北京市 |
| 企业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军庄镇军庄路2号院JZ1679室(集群注册)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交﹝门﹞﹝2026﹞第0501-045404号
2026年9月10日,两名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后在北京通佰汇建设工程有限公 司,对北京通佰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经查,该公司已取 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9MA01XHLP26,已取得道路运输经 营许可,许可证号为京交运管许可门字110109104558号,经营范围为普通货 运,该公司目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在对该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检查时,发现档案内未包括1、2、3、4、5、6月份六个月的教育和培训影像 资料等内容。以上有《调查笔录》1份等予以佐证。作出处罚前,已告知当事 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 申辩权,当事人表示无陈述、申辩意见。 现案件调查终结,认为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未建立或者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依据《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四十条的 规定(《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号为C19680A010的违法情形 对应的裁量幅度为“可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本机关于2026年 09月10日作出如下处罚决定:罚款贰仟元整。 (违法行为分类:轻微,公示期限:3个月)
2000.00元
北京市门头沟区交通局
2026-09-10
2
京交﹝总﹞﹝2026﹞第0200-042539号
2026年08月29日00时17分,北京通佰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派驾驶员安玉伟,驾驶京****9行驶至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地区)镇京开高速辅路,两名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进行检查。经查:该车驾驶员已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该车无押运人员。该车无装卸管理人员。该车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当事人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该车未装载货物,由朝阳区霄云桥前往丰台区王佐镇。该车车厢两侧栏板已改装,通过加装栏板方式,与原状态相比加高30公分。认定北京通佰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本案当事人,其行为涉嫌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危险货物、放射性物品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
经查事实清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十九条第二款,本机关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19000.00元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6-09-04
3
京交﹝房﹞﹝2026﹞第0613-034754号
北京通佰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京AEN162号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应予处罚
北京通佰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京AEN162号车,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10000.00元
北京市房山区交通局
2026-07-15
4
京交﹝门﹞﹝2026﹞第0501-000192号
2025年12月30日,北京通佰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到北京市门头沟区交通局全程办事大厅办理京AWW881号货车年审手续时,被办事人员发现该车辆未按规定的周期和频次检测车辆。相关工作人员将此线索推送北京市门头沟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2026年1月4日14时08分,门头沟区交通局两名执法人员通过由行业管理部门线索推送,经北京交通智能政务网上办事平台查询,该公司京AWW881号车的年审有效期日期至2025年9月30日,该企业实际提供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报告的检测日期为2025年12月16日,超期检测2个月16天,未超3个月。认定北京通佰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本案当事人。
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9715B024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于2026年1月4日,给予当事人贰仟伍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分类:一般,公示期限:3个月)
2500.00元
北京市门头沟区交通局
2026-01-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