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固区马泉领头羊烤肉餐厅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苏宝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104MA72KQNB85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马泉村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市监罚〔2026〕17号
经依法调查查明,马泉领头羊烤肉餐厅系依法登记的食品小经营店,经营地址位于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马泉村8号,2021年3月1日正式营业,由苏宝军登记注册,马军锋担任店长,全权负责门店一切经营管理活动。因门店长期经营惨淡、客流量稀少,受房租、人工等经营成本压力影响,当事人为压缩食材成本、提升经营利润,自2026年4月7日(清明节后)起,在未告知消费者、未在店内公示肉品成分的情况下,私自将冷冻鸭胸肉与羊肉混合串制,对外以纯羊肉串名义销售,实施掺
假掺杂的违法行为。该店主营炒菜、米饭、面食,烤肉仅为附带经营项目,日常客流量较少,日均销量约五、六十串,制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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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每串搭配两片羊肉、一片羊尾油,一片鸭胸肉约(0.12克左右),鸭肉添加占比极低。截至2026年4月14日被我局现场查获,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持续时长共计8天,涉案烤羊肉串单价2元/串,本案涉案总货值金额合计960元(2元/串×480串)。经查,当事人收款方式包含现金、微信、支付宝,无固定收款渠道,且未建立细化销售台账。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根本遵循,餐饮和食品生产环节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当事人在该环节用于生产经营的支出,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合法必要支出”,认定违法所得时全额计入,不予扣除,所以当事人违法所得960元。当事人案发后主动如实供述违法事实、积极配合调查。另经查实,当事人于2026年4月5日购进冷冻鸭胸肉5000克,2026年4月7日至4月14日违法经营期间,累计耗用鸭胸肉57.6克(0.12克*480串),理论剩余4942.4克,与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剩余冷冻鸭胸肉9.6斤(4830克)基本吻合。我局于2026年4月14日现场依法查封扣押当事人用于违法经营的剩余冷冻鸭胸肉原料9.6斤(3840克)及掺假掺杂的羊肉串60串。
对西固区马泉领头羊烤肉餐厅进行了:
1.罚款:金额5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金额960元;
3.没收非法财物:羊肉串60串及冷冻鸭胸肉原料9.6斤(4830克);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5960元,大写伍仟玖佰陆拾元整。
5000.00元
兰州市西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2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兰州市西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