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一笑堂大药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梅军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126MA487UR38H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蕲春县漕河镇走马岭路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蕲春市监处罚﹝2026﹞294号
现查明,2026年5月11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监督检查时,现场抽查药柜内摆放的处方药新生化颗粒4盒待售,国药准字Z20054689,产品批号250811,生产日期2025年8月26日,有效期至2027年7月,规格12袋/盒,生产厂家:山西澳迩药业有限公司。执法人员现场查看当事人电脑系统销售处方药记录,当事人于2026年5月10日售出上述处方药1盒,现场提供了当日的销售单据,但未能提供上述处方药的处方凭证,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2026年6月18日,本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阴凉柜内存放的处方药地奈德乳膏2盒待售,国药准字H20060725,产品批号252360008,生产日期2025/12/18,有效期至2028/11,规格:15g/支/盒,生产厂家: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执法人员现场查看当事人电脑系统销售处方药记录,当事人于2026年5月15日售出上述处方药1盒,现场提供了当日的销售单据,仍未能提供该处方药的处方凭证。当事人在经营活动中未按规定储存、养护药品的行为,本局于2026年6月4日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理决定。
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药品零售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