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郑州天星汽配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欧漫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0122MA46H7WY3C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郑庵镇大庄村万通汽车博览园C4-2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牟市监处罚〔2026〕ZM128号
经查,当事人未查验对方资质,未查验该批注册商标为“中国重汽”以及外包装标注“潍柴备用装机件”的汽车配件的相关商标授权以及合法来源从一上门推销人员手中购进了该批注册商标为“中国重汽”以及外包装标注“潍柴备用装机件”的汽车配件,购销价格为:1.中国重汽油水分离器 型号WG9925550966/1,以18元/个价格购进40个,后以22元/个的价格进行销售,卖出来6个,获利24元;2.潍柴滤清器 型号611600070060,以18元/个价格购进70个,后以20元/个的价格进行销售,卖出来5个,获利10元。该批汽车配件购货款共计1980元,以现金方式交易未索证索票,当事人购进该批注册商标为“中国重汽”以及外包装标注“潍柴备用装机件”汽车配件的上门推销人员现已联系不上,无法证明该批商品合法来源,当事人对于其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予以认可。当事人的违法经营额为2280元,违法所得34元。另据查证,当事人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为首次。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 一.没收侵权商品:1.潍柴滤清器 型号611600070060,65个;2.中国重汽油水分离器 型号WG9925550966/1,34个; 二.没收违法所得34(叁拾肆)元; 三.罚款2280元(贰仟贰佰捌拾)元; 上述罚没款共计2314(贰仟叁佰壹拾肆)元。
2280.00元
中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