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海之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季小霜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302MA482RRWXL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南阳市高新区中关村科技产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园(纬八路与经九路交叉口北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宛市监处罚〔2026〕1424号
经查,当事人生产的维A叶黄素护眼贴为日用品,外包装印有“日本東京製藥有限公司”字样和富士山及樱花图样,容易使消费者认为该产品产地为日本,实际生产地址为:河南省南阳市高新区中关村科技产业园高新技术园(纬八路与经九路交叉口北侧)。该产品为当事人与日本東京製藥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但日本東京製藥有限公司实际未参与该产品的经营。维A叶黄素护眼贴为当事人客户项琪委托当事人加工,约定加工量10000盒,已加工4300盒;每盒单价1.3元,共计13000元,项琪预付10000元,货值金额10000元。
调查过程中,当事人主动供述其曾与“日本東京製藥有限公司”“印度新德里高級新型醫學研究院有限公司”“剑桥生命医学研究有限公司”“香港九龍中醫研究院有限公司”“泰国卧佛生命科学研究院”“日本株式會社早稻田研究院有限公司”也曾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同时生产有类似涉案维A叶黄素护眼贴的日用品,提供有部分产品的设计图稿,当事人提供的产品设计图上分别写有“日本東京製藥有限公司”“印度新德里高級新型醫學研究院有限公司”“剑桥生命医学研究有限公司”“香港九龍中醫研究院有限公司”“泰国臥佛生命科学研究院”“日本株式會社早稻田研究院有限公司”,实际上“日本東京製藥有限公司”“印度新德里高級新型醫學研究院有限公司”“剑桥生命医学研究有限公司”“香港九龍中醫研究院有限公司”“泰国卧佛生命科学研究院”“日本株式會社早稻田研究院有限公司”均是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未参与产品的经营,且实际生产地址为:河南省南阳市高新区中关村科技产业园高新技术园(纬八路与经九路交叉口北侧)。
上述产品多为定制产品或线上与其他产品混搭售卖,同时因以上产品于2026年年初已不再生产,剩余的包装盒也已全部销毁,现场未发现涉案产品,无法确定其余产品货值金额。
综上所述,当事人在其产品外包装印有“日本東京製藥有限公司”“印度新德里高級新型醫學研究院有限公司”“剑桥生命医学研究有限公司”“香港九龍中醫研究院有限公司”“泰国卧佛生命科学研究院”“日本株式會社早稻田研究院有限公司”字样,构成了利用消费者对企业注册制度和企业经营状况信息认知不足的信息差,足以使普通消费者误认为和药房、研究机构以及药品有特定联系,吸引消费者注意并误导消费者。
罚款50000元.
50000.00元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