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顺兴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银涛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5005561113129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安邦乡双付村(收费站附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1-13
(2019)黑0521民初280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集贤润生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张**,扈**,扈**,陈**,颜**,双鸭山市顺兴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双鸭山市金昌粮食经销有限公司,集贤县日康植物油有限公司
集贤县人民法院
2
2020-01-13
(2019)黑0521民初280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集贤润生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双鸭山市金昌粮食经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昌公司),双鸭山市顺兴粮食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兴公司),集贤县日康植物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康公司),扈**,颜**,张**,扈**,陈**
集贤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1-05-13
(2017)双鸭山市不动产权第002240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无
双鸭山市顺兴粮食贸易有限公司,集贤县日康植物油有限公司,双鸭山市金昌粮食经销有限公司,张**,扈**,颜**,扈**,陈**
执行文书、拍卖
集贤县人民法院
2
2020-03-31
(2019)黑0521民初280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无
陈玉杰;颜玉兰;扈洪卫;张银涛;扈洪发;双鸭山市金昌粮食经销有限公司;集贤县日康植物油有限公司;双鸭山市顺兴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集贤县人民法院
3
2020-03-31
(2019)黑0521民初280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无
扈洪卫;扈洪发;颜玉兰;张银涛;陈玉杰;双鸭山市金昌粮食经销有限公司;集贤县日康植物油有限公司;双鸭山市顺兴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集贤县人民法院
4
2019-10-10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无
扈洪卫;扈洪发;张银涛;颜玉兰;陈玉杰;双鸭山市金昌粮食经销有限公司;集贤县日康植物油有限公司;双鸭山市顺兴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集贤县人民法院
5
2019-10-10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无
陈玉杰;颜玉兰;扈洪卫;张银涛;扈洪发;双鸭山市金昌粮食经销有限公司;集贤县日康植物油有限公司;双鸭山市顺兴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集贤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5-27
2021-11-23
(2021)黑0521民初320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集贤润生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双鸭山市顺兴粮食贸易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3-26
2022-01-20
(2022)黑0521执异3号
借款合同纠纷
集贤润生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双鸭山市顺兴粮食贸易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1-12-24
2021-11-25
(2021)黑0521民初320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集贤润生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双鸭山市顺兴粮食贸易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02-25
2021-02-04
(2021)黑0521执89号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集贤润生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双鸭山市顺兴粮食贸易有限公司、集贤县日康植物油有限公司、双鸭山市金昌粮食经销有限公司、张**、扈**、颜**、扈**、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0-06-19
2020-03-13
(2019)黑0521民初280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集贤润生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双鸭山市顺兴粮食贸易有限公司、集贤县日康植物油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344115.01元
民事案件
6
2020-06-19
2020-03-13
(2019)黑0521民初280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集贤润生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双鸭山市金昌粮食经销有限公司、双鸭山市顺兴粮食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376612.18元
民事案件
7
2019-02-27
2019-02-02
(2019)黑0521民初706号
民事案由
集贤润生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扈**扈**颜**张**陈**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9-02-27
2019-02-02
(2019)黑0521民初710号
民事案由
集贤润生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扈**颜**张**扈**陈**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8-11-30
2018-11-26
(2018)黑0503执97号之四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分行与被执行人集贤县卫发粮食经销有限公司、宝清县惠丰经贸有限公司、王**、封**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32534350.80元
执行案件
10
2018-08-14
2018-06-26
(2018)黑05执30号之一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分行、宝清县惠丰经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双尖市监处罚〔2026〕7号
当事人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企业年度报告
建议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
2026-06-2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2-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