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桑海欧 | 注册资本:72252.946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5342050446K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层3E-1842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11-12
(2026)沪0110民初20624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广元市利州区河马鲜生海鲜店,上海格物致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2
2026-11-10
(2026)沪0115民初992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秦**
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3
2026-10-16
(2025)沪0115民初13949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4
2026-10-14
(2026)沪0117民初19996号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朱**
生活半径(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刘**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5
2026-10-13
(2026)沪0109民初1320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毛**
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虹口广灵二路分公司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6
2026-10-12
(2026)沪0115民初86407号
服务合同纠纷
黄**
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7
2026-10-12
(2026)沪0115民初89355号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宗**,昆山力伟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昆山力伟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8
2026-10-12
劳动争议
章**
杭州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生活半径(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杭州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西湖区第一分公司,漯河睿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9
2026-09-30
(2026)沪0115民初88573号
不当得利纠纷
代*
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10
2026-09-29
(2026)沪7101民初1941号
产品责任纠纷
蔡**
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闵行漕宝路分公司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7-06
(2024)沪0115民初64826号
责任纠纷
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誉妍嘉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张妍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2
2026-06-17
劳动争议
王**
宁波上嘉弘昇物流有限公司;江西达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3
2026-05-06
(2025)沪0115民初135318号
联营合同纠纷
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李红梅;李红海
裁判文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4
2026-02-13
(2025)沪0113民初1631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王**
裁判文书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5
2026-02-05
联营合同纠纷
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李红海;李红梅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6
2025-11-26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李**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7
2025-09-19
(2024)沪0115民初83404号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胡**
刘*
裁判文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8
2025-07-14
联营合同纠纷
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哇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9
2025-07-04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10
2025-05-19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胡**
刘*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6-08-03
2026-07-06
(2026)沪0115民初6053号
产品责任纠纷
赵*与某甲公司产品责任纠纷
民事案件
2
2026-04-15
2026-04-14
(2026)浙0902民初1701号
产品责任纠纷
上海某有限公司;叶*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6-03-13
2026-01-22
(2025)沪0115民初11011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王*;上海某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0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6-01-01
2025-07-03
(2025)沪0114民初14383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某某公司与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5-12-27
2025-05-29
(2025)沪0115民初7164号
追偿权纠纷
某某公司1与某某公司2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1576.00元
民事案件
6
2025-12-16
2025-07-01
(2025)沪02民终6801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赵*与某某公司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5-12-11
2025-07-21
(2025)沪0115民初58433号
不当得利纠纷
余*与某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5-11-28
2025-10-13
(2025)沪01民终11835号
合同纠纷
上海某有限公司;苏州市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25-08-21
2024-11-06
(2024)陕01民终22203号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王x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25-06-17
2025-03-05
(2025)粤0303民初210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菏泽某有限公司、深圳某有限公司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浦处﹝2026﹞152026000358号
经查,2026年2月13日在APP网页刊载的“盒马日日鲜鲜切三去昂刺鱼300g/盒(3-5条)”的生产日期为“今日生产”,实际商品标签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26年2月12日,网上刊载的食品生产日期与标签不一致。当事人曾于2025年11月23日存在上述同一违法行为,被我局于2026年1月4日根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七条和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进行改正,并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因此当事人未及时落实违法行为的整改。案发后,当事人已于2026年2月25日对相关页面进行整改。
罚款1.5000万元
15000.00元
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2
2
沪市监浦处﹝2026﹞152025004676号
当事人于2025年6月6日起在微信小程序“盒马鲜生”内销售的“REDSEAL/红印牙膏”商品广告中宣称“亢菌消焱”,涉及疾病治疗功能。
罚款0.0900万元,责令停止发布
900.00元
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04
3
沪市监浦处﹝2025﹞152025003870号
2025年5月19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销售的大葱(标称绿色食品、规格:500克、包装日期:2025年5月18日)进行监督抽检。2025年5月30日,初检结果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噻虫嗪不符合NY/T744-2020《绿色食品葱蒜类蔬菜》要求。2025年6月19日,经复检仍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噻虫嗪不符合NY/T744-2020《绿色食品葱蒜类蔬菜》要求。
没收违法所得0.067340万元,罚款0.400000万元
4000.00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6
4
沪市监浦处﹝2025﹞152025002923号
2024年2月22日,我局收到市民反映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怡力零脂肪魔芋面220g*4包”商品标签中涉嫌未标注配料表、营养成分表、生产商等信息。经查,涉案商品由当事人供应商上海客悦实业有限公司将漳浦县金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独立包装的“怡力魔芋面净含量:220g”以每四包一组用不透明包装袋包装成组合装“怡力零脂肪魔芋面220g*4包”,并由供应商在组合装外包装外加贴标签标识。涉案商品外包装标签信息标识有: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未标注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当事人分别于2025年1月25日从上海客悦实业有限公司购进该组合装“怡力零脂肪魔芋面220g*4包”,存放在位于杭州市余杭区的盒马云超仓库,并通过盒马APP平台对外销售。当事人共计进货328袋,进货总价为7845.76元。案发后当事人下架了涉案商品,并对涉案商品外包装进行整改,已将组合装外包装改为全透明包装,展示内部商品标签的完整信息。至案发共计销售涉案商品328袋,销售单价为29.9元,共计销售总价为9807.2元,违法所得共计833.12元,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为9807.2元。
没收违法所得0.083312万元,罚款0.500000万元
5000.00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6
5
沪市监浦处﹝2024﹞152024005736号
2024年7月1日,本局接到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案件移送函及相关材料,显示:2023年9月,在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口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由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黄浦第四分公司销售的、当事人统一采购调拨的规格型号为iSDGKN95立体型防护口罩(生产日期:2023-01-03)经上海纺织集团检测标准有限公司检验,该口罩“呼吸阻力”不符合GB2626-2019《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相关规定,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经查,GB2626-2019《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规定的技术要求为:呼气阻力/Pa和吸气阻力/Pa均须≤210Pa。而涉案口罩的检测结果为:吸气阻力-未处理试样1#235,2#248;吸气阻力-温度湿度预处理1#270,2#228;呼气阻力-未处理试样1#252,2#232;呼气阻力-温度湿度预处理1#234,2#221,均不符合呼吸阻力≤210Pa的标准要求。涉案批次口罩系湖北金仕达医用产品有限公司生产,自2023年2月1日至9月18日期间,当事人从供应商处陆续购入共计5133包;调拨到上海、杭州、北京、成都等十多个城市的下属各个门店进行销售,标价为14.80元/包,实际销售中存在打折优惠。自2023年2月至10月期间,当事人销售涉案口罩2243包,销售金额共计31262.64元。当事人于2023年10月收到抽检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将涉案口罩撤货下架,发布公告开展召回,但未有召回;截至2024年3月底,当事人已陆续将涉案口罩库存2884包经由供应商退还给生产企业。因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当事人黄浦第四分公司销售的35包涉案口罩进行了处罚,故本案认定除此之外的不合格口罩的货值金额共计73541.37元,扣除已缴纳的税费后,获违法所得共计4942.57元。
没收违法所得0.494257万元,罚款7.354137万元
73541.37元
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12
6
沪浦消行罚决字﹝2024﹞第2045号
2024年2月24日,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沪南公路9936弄58号1层-164A室的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浦东沪南公路分公司,存在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违法行为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30000.00元
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4-03-20
7
沪市监浦处﹝2023﹞152023002219号
消费者于2023年4月3日在盒马app上下单购买了江苏江阴养殖河豚275g*2(非当日达),收到的产品实物见肝脏,购买发票销售方为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没收违法所得0.001548万元,罚款12.000000万元
120000.00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2
8
沪市监浦处﹝2023﹞152023003007号
根据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移送材料,当事人下属静安第二分公司销售的日常防护型口罩[规格型号:13.5cm*8.5cm-3层(大号),7枚/袋]在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服装和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经上海纺织集团检测标准有限公司检验,该口罩的“防护效果”项目不符合GB/T32610-2016《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的规定,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经查,涉案同批次口罩由当事人采购后统一派发到下属各地分公司门店进行销售,共计采购2240袋,其中为上海地区(包括苏南地区)采购了2000袋,重庆采购了地区240袋。具体产品信息如下:1、产品名称:iSDG彩色立体无纺布口罩(绿色);2、规格型号:13.5cm*8.5cm-3层(大号),7枚/袋;3、生产者:湖北金士达医用产品有限公司;4、生产日期:2022年7月8日;5、质量等级:D级;6、商标:iSDG;7、生产批次:H07JHK59。自2022年8月到2023年6月期间,当事人下属各地分公司门店销售涉案不合格口罩共计1851袋,其中上海地区1492袋,苏南地区243袋,重庆地区116袋;剩余库存共计389袋,其中盘亏120袋,静安第二公司自行销毁28袋,其余241袋已在案发前由当事人退回生产商作了销毁处理。涉案口罩有14.80元/袋和19.80元/袋两种销售单价,且客户购买时还有相应的折扣,故销售金额共计28138.70元(含税);库存产品单价按平均价计算为5913.54元。综上,涉案不合格口罩的货值金额共计34052.24(含税),获违法所得共计3727.92元(不含税)。
没收违法所得0.372792万元,罚款1.702612万元
17026.12元
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