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扶绥淘淘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小铭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1421MACYLC584Y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扶绥县新宁镇同正大道659号实德金源国际2号楼2-07号房 【一照多址企业】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26
买卖合同纠纷
扶绥淘淘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周**
扶绥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扶市监处罚〔2026〕72号
经查明,当事人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主体。当事人在开展食品经营活动中,为获取利润,先后购进“立信韩式炸鸡”、“丸之尊鱼籽烧鱼棒”预包装食品对外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1.当事人于2025年10月28日从广西途歌食品有限公司购进2件立信韩式炸鸡(规格:1Kg*10包)共20包,进货价为13.18元/包,销售价为20元/包,已销售了18包;2.当事人于2025年10月16日从南宁市财记食品经营部购进3件丸之尊鱼籽烧鱼棒(规格5斤*4包)共12包,进货价为47.5元/包,销售价为52元/包。上述2种食品采购回来后均存放于经营场所内的冰柜里,对外销售。 2026年6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查获上述2种食品共6包已超过保质期,且与在保质期内的食品混放待售。 当事人能提供“丸之尊鱼籽烧鱼棒”的销售台账,经查无过期后销售的情况。当事人无法提供“立信韩式炸鸡”的销售台账,无法查实该食品过往销售详情,亦无法确认涉案食品售出时是否超过保质期。结合案件实际,本着公平、公正、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本案以现场查获、扣押的食品的销售价计算本案货值金额。经核算,本案涉案食品货值金额合计248元,违法所得无法认定。 截至本案调查终结,因销售台账缺失,故未能召回涉案食品,我局也未接到消费者因食用涉案食品后出现不良反应的反馈,未接到消费者或社会公众的相关投诉、举报,未监测到有关的舆情信息。 另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10月22日因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而受到行政处罚。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2种6包食品; 2.罚款人民币3000元。
3000.00元
扶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