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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曹曹到烟酒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柯敬国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10926MA9LB4LW9E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濮阳市范县张庄乡白杨路2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范市监处罚〔2026〕529号
经查:当事人范县曹曹到烟酒店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烟草制品零售经营,于2026年5月23日被范县烟草专卖局在其经营所的柜台内、东北角的仓库纸箱内查获涉嫌违法的烟草专卖品:中华(硬)6条、黄金叶(硬红旗渠)19条、黄金叶(红南阳)1条、泰山(白将细支)1.6条、南京(十二钗烤烟)1条、长白山(777)1.6条、泰山(颜悦)3条、黄山(中国画细支)1.8条、苏烟(五星红杉树)1条、云烟(软珍品)0.5条、黄金叶(爱尚)0.9条、云烟(细支云龙)0.8条、南京(雨花石)0.9条,共计13个品种39.1条卷烟。据当事人柯敬国陈述,该店于2026年3月18日开始购进卷烟。这批查扣的卷烟是于2026年3月18日-5月6日分6次开始柯敬国陆续从范县多个超市购进的,共13个品种41条卷烟,货值金额8050元。当时柯敬国购烟时都是整条的,付款方式用现金支付,没有索要票据。截至范县烟草专卖局检查时,销售了1.9条卷烟,共获利31元,柯敬国有进销货记录向本局提供。
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并建议给予以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31元; 2.罚款2500元。
2500.00元
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8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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