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开封市惠民斋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4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孙惠民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0203794268454Q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东郊乡大花园新村591号(生产经营地: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汴东产业集聚区厂尚村10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08-20
2018-07-27
(2018)豫0203行审42号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封市惠民斋食品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2
2018-05-14
2018-04-20
(2018)豫0203行审25号
行政案由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封市惠民斋食品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3
2017-06-09
2017-02-13
(2017)新2301民初40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开封市惠民斋食品有限公司诉新疆昌吉麦客来糕点坊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5-04-29
2015-04-29
(2015)平行终字第49号
开封市惠民斋食品有限公司诉平顶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华分局工商行政处罚一案二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汴市监处罚〔2026〕492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6年1月9日生产该批次黑芝麻丸(红枣核桃味),共生产4箱,规格:180g/盒,24盒/箱,共96盒。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经配比、烘烤、冷却、包装等工序,经检验合格后入库。2026年1月12日,销售给三门峡市湖滨区问乡客土特产商店2箱(48盒),销售价格为6元/盒,销售金额共288元。2026年2月6日,通过其门店(一店)销售2箱(48盒),销售价格6元/盒,销售金额共288元。该批次产品总销售金额576元。因黑芝麻丸(红枣核桃味)生产所需部分原料成本无法核算,故无法计算违法成本,当事人违法所得合计 576元。当事人在接到我局执法人员送达的检验报告后,按要求及时实施整改、召回的相关措施,及时发布召回公告通知经销商停止销售。通过经销商统计反馈,该批次不合格产品黑芝麻丸(红枣核桃味)已经销售完毕,召回为0。当事人及时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经初查,涉案产品中检出苋菜红的原因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因操作流程把控不严,工人操作不当造成交叉感染。霉菌出现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车间内的清洗水池清理的不彻底造成的。
1、没收违法所得576元;2、罚款51000元。
51000.00元
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