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南昌想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丽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125MABX4PU59E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388号南昌万象城商业中心L489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洪红市监处罚〔2026〕129号
经查,从2026年2月份开始,当事人在店内灯箱上发布了“连续三年日式烧肉好评榜第一名!”广告宣传语,广告的制作费用为1000元。 经调查,当事人表示该广告来源于在近三年内取得好几次美团、大众点评好几个榜单第一名,包括好评榜。但经查看美团、大众点评的人气榜/好评榜规则说明,评选规则:榜单每周一10:00更新,根据海量数据反映商户真实情况,使用算法模型保证排名客观公正。人气榜:根据商户上周套餐、代金券、券包、买单及智能点餐销量总和得出,每周一10:00更新。好评榜:根据商户上周评价相关指标综合计算评选出上榜餐厅。根据评选规则,该公司上榜只能代表一周内的区域排名数据,不能代表全年,连续三年的说法更无真实的依据。当事人承认了自己发布虚假广告的事实。 2026年8月10日,当事人撤下了“连续三年日式烧肉好评榜第一名!”广告宣传,完成了整改。
对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建议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对当事人处以广告费4倍罚款4000元,上缴国库。
4000.00元
红谷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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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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