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家和米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智慧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23792809392X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工业园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8-21
(2019)赣0983民初474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江西家和米业有限公司
周**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2
2019-08-21
(2019)赣0983民初474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江西家和米业有限公司
高安市人民法院
3
2019-08-21
(2019)赣0983民初474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江西家和米业有限公司
周**,江西瑞州汽运集团华鸿汽运有限公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3-15
2021-01-20
(2021)赣0983执27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江西家和米业有限公司、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14949.96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上市监处罚﹝2026﹞224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10月30日生产119包5KG装家昌大米,2025年11月10日销售20包到上高县特别特超市,销售价2.6元/斤,2026年5月14日收到12345工单,工单显示投诉人在上高县特别特超市购买家昌大米,发现外包装袋标识保质期12个月(常温下),袋内合格证标识保质期六个月,现场有6包5KG家昌大米待销售,根据受委托人阐述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放入6个月保质期合格证,现场提供出库单和入库单,当事人生产119包5KG家昌大米,销售20包到上高县特别特超市,其余自己使用完毕,成本价2.4元/斤,销售价2.6元/斤,货值3094元,违法所得40元,上高县特别特超市剩余6包已扣押。
1.没收6包虚假标注保质期的5KG家昌大米; 2.没收违法所得40元; 3.罚款5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5040元,上交国库。
5000.00元
上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