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纳林希里王军加油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小军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627591957567C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旗红庆河镇新西线55公里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伊)应急罚〔2026〕2-ZFWHJY018
我局接群众举报,伊金霍洛旗纳林希里王军加油站人员从业时穿着个人鞋子,没有穿着防静电工作鞋。2025年7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加油站加油员赵某作业时未穿防静电工作鞋。该行为违反了《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第4.2条:“作业区人员上岗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工作鞋。不应在作业区穿脱及拍打衣服、帽子或类似物。”的规定。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的规定,决定对该单位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的行政处罚。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千元整(¥1000)的行政处罚。对该单位加油员赵某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千元整(¥1000)的行政处罚。
11000.00元
伊金霍洛旗应急管理局
2026-07-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