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碧城镇杨阳米线加工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阳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2331MAC59F4A04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碧城镇碧城社区居民委员会田心村2-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楚禄处罚﹝2026﹞83号
你加工厂于2025年6月6日办理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331MAC59F4A04,于2023年7月7日办理了《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登记证编号:YNXZF2302100195,核准加工的食品类别:米线、卷粉、饵块制售。上述抽检不合格批次的卷粉是你加工厂于2026年4月27日生产加工的,共加工了200KG,以4元/KG价格进行销售,被监督抽检了4KG,其余的于2026年4月27日全部销售完,因未建立销售台账,已无法召回。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卷粉)货值金额800元,取得违法所得80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 1.对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卷粉)的行为处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的罚款; 2.没收违法所得800元(大写:捌佰元整); 以上两项合计5800元(大写:伍仟捌佰元整)。
5000.00元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1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