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富星宅数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永红 |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112MA6ECKQ73A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奶牛场(贵州富鑫酒业有限公司)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09
(2025)黔0112民初1363号
公司解散纠纷
林**,冯**
贵州富星宅数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6-24
(2025)黔0112民初1363号
公司解散纠纷
林**
贵州富星宅数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黄永明
裁判文书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2
2025-04-22
(2025)黔0112民初1363号
公司解散纠纷
冯**
贵州富星宅数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黄永明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6-06-03
2025-06-24
(2025)黔0112民初1363号
公司解散纠纷
冯**;林*;贵州某甲有限公司;严某;黄某公司解散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筑乌市监处罚〔2026〕283号
经查,贵阳乌当明刚果树种植园等245户市场主体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应当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建议处罚如下: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贵阳市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贵阳市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贵阳市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12-13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贵阳市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贵阳市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3-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贵阳市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2-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贵阳市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7
2021-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贵阳市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8
2020-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贵阳市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