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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文都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裁判文书 3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严家伟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10656604133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白岩路426号负一层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7-28
(2022)渝01民初2260号
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
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文都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
2020-04-20
(2020)渝02民初78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金士顿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重庆文都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10
2020-08-28
(2020)渝02民初78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金士顿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与重庆文都文化用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0-01-16
2019-11-29
(2019)渝02民初4213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金士顿科技(中国)中国有限公司与重庆文都文化用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8-05-30
2018-05-03
(2018)渝02民初53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深圳市培林体育科技有限公司与重庆文都文化用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万州市监处罚〔2026〕368号
经查,当事人取得有效《营业执照》后,在核准的经营场所从事文具、百货销售。当事人于2026年3月1日从豪仕文具购进“拼豆套装”10盒,购进价格14元/盒;于2026年3月11日从星域文创购进“水雾魔珠899件套”10盒,购进价格11.2元/盒。当事人购进上述商品后,售出“拼豆套装”4盒,销售价格18元/盒,售出“水雾魔珠899件套”6盒,销售价格14元/盒。2026年5月15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在其货架上发现“拼豆套装”6盒,商品外包装未标明生产厂家,无认证信息和标识;“水雾魔珠899件套”4盒,其标签标明执行标准:GB6675.1-2014、GB6675.2-2014、GB6675.4-2014,厂家:义乌市宁晨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无认证信息和标识。当事人购进上述“拼豆套装”时即被供货商告知上述“拼豆套装”为厂家推出的新品玩具,未经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当事人无法提供供货商资质和厂家信息。2026年6月10日,本局向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函》(渝万州市监协查字〔2026〕太-009号),协查上述“水雾魔珠899件套”是否经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2026年6月29日,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本局出具了《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函复函》(义市监管函复字〔2026〕082116号),其中内容如下:“水雾魔珠899件套”为义乌市宁晨文化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样品,未做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 ? 当事人销售未经认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的货值金额为320元(14元/盒×10盒+18元/盒×10盒),因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票据等证明购进价格的凭证,故当事人销售未经认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的违法所得为156元(14元/盒×6盒+18元/盒×4盒)。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佰陆拾元整(¥16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伍拾陆元整(¥156.00)。
160.00元
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1
2
(万州)文综罚字﹝2024﹞88号
重庆文都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明知或者应知出版物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禁止内容而发行的行为,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
责令限期停业整顿7天;没收违法所得12元;罚款人民币5000元
5000.00元
重庆市万州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市万州区体育局)
2024-11-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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