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光合文化创意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丁秀纯 |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28MA2CT46N79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西坑畲族镇叶岸村(西坑粮食管理所215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文市监处罚〔2026〕144号
文成光合文化创意经营部是经本局核准登记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当事人连续两年未依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25年10月20日,本局向国家税务总局文成县税务局发函核查纳税申报信息,经国家税务总局文成县税务局复函文成光合文化创意经营部纳税人状态非正常、零申报。本局于2025年11月4日,在文成政务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发布了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提示性公告,至截止日期,当事人都未补报年度报告、申请移出异常名录、申请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且未向本局提出异议。2026年1月23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文成光合文化创意经营部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以及拨打登记时预留的联系电话,证实当事人文成光合文化创意经营部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且未办理注销登记。
本局认为,当事人文成光合文化创意经营部2023年、2024年连续两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其年度报告,同时,本局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进行查实,在案发时当事人已连续六个月以上没有在登记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一、吊销文成光合文化创意经营部的营业执照。
0.00元
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0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2024年度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3-15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