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任琴美甲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任琴琴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602MA0R6GEC5Q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磐恒2号小区5号楼地下室成和祥购物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东市监处罚〔2026〕90号
通过对东胜区任琴美甲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现场核查、对其负责人任琴琴询问,2026年03月31日提供的东胜区任琴美甲店《营业执照》,涉案化妆品《供货商资质》、《检验报告》和《购进票据》、东胜区任琴美甲店销售顾客记录表得知:
1.当事人东胜区任琴美甲店持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
2.涉案的化妆品和陌甲油胶是从广州伊顶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共购进十瓶。
3.和陌甲油胶,执法人员现场扣押十瓶和陌甲油胶已开封,该产品不销售是用于给顾客做美甲使用,因涉案化妆品为做美甲时的辅助产品,不单独销售,执法人员在销售平台上查询到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为:45.88元,因此货值金额:45.88元。
上述违法产品过期后一直存放在销售区货架上与未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混放处于待销售状态,在超过使用期限后未使用,故无违法所得。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使用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原料、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包装材料,应当备案但未备案的新原料生产化妆品,或者不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技术规范使用原料;
(二)生产经营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者不符合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
(三)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
(四)更改化妆品使用期限;
(五)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六)在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其实施召回后拒不召回,或者在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停止或者暂停生产、经营后拒不停止或者暂停生产、经营。
1500.00元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