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上海嘉定镁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徐春霞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4MAD4TLME44所属地区:上海市
企业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新成路500号二层202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30
(2025)沪0114民初16614号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韩**
上海嘉定镁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2
2025-12-18
(2025)沪0114民初16614号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韩**
上海嘉定镁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嘉处〔2026〕142026000632号
经查,当事人主要经营艾灸服务,在经营场所入口处张贴广告发布“艾灸 养颜益寿 消瘀散结 扶阳补阳 活血止痛 保健养生 拔毒泄热 扶阳举陷 补益元气 行气通络 温经散寒”“艾灸十大好处 强身健体/延年益寿 消除疲劳/身心愉快 改善血液循环/失眠 防治高血压/高血脂 净血排毒/抗衰老 杀菌排毒/消炎止痛 益阴补阳/通经活络 防止感冒/驱寒暖身 美容减肥/瘦身美体 防腿脚麻木/关节炎”文字宣传内容,并且在上述广告底部标注“本文不能作为治疗依据,如有不适请到医院就诊”文字说明。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广告中关于艾灸功效、作用的宣传内容的相关依据,对艾灸的宣传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构成虚假广告。 又查,当事人不具有从事医疗服务的资质,当事人提供艾灸服务使用的产品不属于药品或医疗器械,当事人在上述广告中宣传“防治高血压/高血脂”“防止感冒”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 再查,当事人在上述广告底部标注“本文不能作为治疗依据,如有不适请到医院就诊”文字说明且字体偏小,不满足一般公众在正常情况下能够清晰识别的要求,广告中对服务的允诺不够清楚、明白。 当事人于2026年3月1日开始发布上述广告,上述广告由当事人自行设计制作和发布,当事人是上述广告的广告主,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案发后,当事人主动改正,立即停止发布上述广告,广告持续时间为不足三个月。
责令停止发布,罚款0.2000万元,责令停止发布,责令停止发布
2000.00元
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