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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翔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2MA7MGTHK8F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199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9-16
(2026)浙0102民初18372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许**
杭州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
2026-08-27
(2026)浙0102民初16015号
服务合同纠纷
刘*
杭州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3
2026-08-19
(2026)浙0102民初15592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董*
杭州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4
2026-05-25
(2026)浙0102民初4736号
服务合同纠纷
韩*
杭州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5
2026-04-02
(2025)浙0102民初38934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许**
杭州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6
2026-03-12
(2025)浙0102民初35143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赵**
杭州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7
2025-10-17
(2025)浙0106民初9320号
保管合同纠纷
潘**
杭州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城西医疗美容门诊部,杭州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8
2025-07-24
(2025)浙0102民初8711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肖**
杭州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9
2025-06-19
(2025)浙0102民初11616号
劳动争议
曾*
杭州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10
2025-04-01
(2024)浙0102民初25866号
服务合同纠纷
朱**
杭州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8-05-06
(2018)京0105民初34524号
肖像权纠纷
欧**
杭州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8-29
2025-08-01
(2025)浙0102民初8711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肖*;杭州某医院有限公司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5-24
2022-02-16
(2022)京0491民初1966号
民事案由
刘**与杭州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等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02-26
2019-08-29
(2019)苏0505民初2235号
名誉权纠纷
孟*与杭州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上海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肖像权、名誉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50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0-02-26
2019-05-16
(2019)苏0505民初2235号
名誉权纠纷
孟*与杭州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上海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肖像权、名誉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82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19-12-29
2019-12-23
(2019)苏05民终9720号
名誉权纠纷
孟*与杭州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19-04-23
2018-12-17
(2018)苏0508民初6051号
名誉权纠纷
韩*与杭州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554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18-05-24
2016-03-07
(2015)浙杭民终字第3734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郭**、杭州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18-03-26
2017-12-04
(2017)京0105民初43450号
肖像权纠纷
潘**与杭州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8000.00元
民事案件
9
2017-12-28
2017-09-19
(2017)京0105民初43717号
肖像权纠纷
陈*与杭州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00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7-11-20
2017-11-07
(2017)京03民辖终1494号
肖像权纠纷
潘**与杭州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二审管辖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上市监处罚〔2026〕588号
当事人为了推广其医疗服务,吸引患者到其经营场所接受医疗项目服务,通过抖音、小红书平台进行广告发布。2026年1月14日,当事人在抖音账号“杭州艺星|胶原灌注提升”发布有一篇名为“打鼻子最具性价比的方法!”医疗广告宣传内容,主要展示医院进行鼻部注射的诊疗方法介绍;2026年4月18日,当事人在同账号发布有一篇名为“阔面肉肉脸微do!这张脸我给到夯!”的医疗广告宣传内容,主要展示阔面肉肉脸进行个性微调的诊疗方法介绍。“打鼻子最具性价比的方法!”的广告上架时间为2026年1月14日,下架时间为2026年7月6日;阔面肉肉脸微do!这张脸我给到夯!”的广告上架时间为2026年4月18日,下架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2025年8月4日,当事人在抖音账号“杭州艺星-美丽说4K上镜脸号”发布有一篇名为“3步调整|和素颜和解”的医疗广告宣传内容,主要介绍了患者进行面部调整的效果前后对比视频,利用患者形象作证明;2025年12月1日,同账号发布有一篇名为“亲妈给的黑眼圈‘后妈’治好了”的医疗广告宣传内容,主要介绍了进行眼部微调黑眼圈的效果前后对比视频,利用患者形象作证明。2026年4月17日,当事人在抖音账号“杭州艺星|胶原灌注提升”发布有一篇名为“扁平肉肉脸的上镜秘诀竟然是.....”的医疗广告宣传内容,主要展示了医院患者通过四步注射进行微调前后的效果对比,利用患者形象作证明。2024年3月20日、2024年6月3日、2025年5月27日,当事人在小红书账号“艺星植发美学”发布三则涉及植发前后的患者效果对比图,展示患者在医院进行植发项目“术前”“术后”的效果,利用患者形象作证明。“3步调整|和素颜和解”的广告上架时间为2025年8月4日,下架时间为2026年7月6日、“亲妈给的黑眼圈‘后妈’治好了”的广告上架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下架时间为2026年7月6日、“扁平肉肉脸的上镜秘诀竟然是.....”的广告上架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下架时间为2026年7月6日、“艺星植发美学”发布三则涉及植发前后的患者效果对比图发布时间分别为2024年3月20日、2024年6月3日、2025年5月27日,下架时间为2026年7月8日。2025年7月25日,当事人在抖音账号“杭州艺星|胶原灌注提升”发布有一篇名为“濡白如生来帮你,‘双生’天使姐妹花!”的医疗广告宣传内容,主要介绍主要介绍濡白如生这两类填充材料的配方、效果及作用机制等内容,该内容未经过广告审查即发布;2026年4月-7月间,当事人在小红书账号“Yestar张龙|骨相美鼻”发布四则宣传内容,其《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与实际发布内容不一致。“濡白如生来帮你,‘双生’天使姐妹花!”的广告上架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下架时间为2026年7月6日、小红书账号“Yestar张龙|骨相美鼻”发布四则宣传内容均为2026年7月下线。
对于当事人发布“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的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医疗广告内容涉嫌虚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作出认定。”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0000元。对于当事人发布“利用患者形象作证明”的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医疗广告内容涉嫌虚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作出认定。”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0000元。对于当事人发布的广告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第一款第(十四)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十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医疗机构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除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规定,因广告费用为3200元,对当事人做如下处罚:罚款3200元。以上违法行为,共计罚款人民币23200元。
36400.00元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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