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熹凤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万银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1MA07EJ8J8J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道大连道2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9-01
名誉权纠纷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2
2026-08-18
名誉权纠纷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3
2026-03-23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4
2025-09-25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5
2025-09-05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6
2025-04-18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7
2025-04-17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8
2025-03-31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9
2025-03-28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10
2025-02-28
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2026070815023712063903
天津熹凤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医疗器械弗缦(医用胶原充填剂)和薇旖美(重组Ⅲ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未按照医疗器械使用说明书的适用范围进行使用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六)项,应予处罚。
依据《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六)项,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元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07-08
2
津和平市监处罚〔2026〕463号
经查,当事人天津熹凤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原名:天津奥美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购进名称为“人胎盘组织液”(生产厂家:湖南一格制药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43020001))的药品8盒,其中产品批号为202509008的有3盒、产品批号为202509009的有5盒,共计花费9800元,截止2026年3月26日我局现场检查当日,上述药品未开封使用。当事人提供了上述涉案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单及生产厂家湖南一格制药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和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未能提供上述药品的随货同行单、发票、支付记录、供货商资质等购进记录。执法人员通过码上放心(码上稽查)APP查询上述涉案药品的药品追溯码,显示产品批号为202509008的3盒“人胎盘组织液”最终流向潍坊市一诊所,产品批号为202509009的5盒“人胎盘组织液”最终流向临沂市一诊所,上述药品为“回流药”。经计算,上述涉案药品的货值金额为9800元,远低于50000元,无违法所得。
责令当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建议给予当事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