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载县强华烟花制造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维科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22067464117L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赤兴乡皂下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4-25
(2024)赣09民终1026号
侵权责任纠纷
湖南省高尔烟花贸易有限公司
陈*,万载县强华烟花制造有限公司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2-26
2024-04-15
(2024)湘0181执2001号
承揽合同纠纷
浏阳市某某公司与万载县某某公司、郭**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60931.50元
执行案件
2
2024-11-19
2024-11-11
(2024)赣0922执2203号之一
侵权责任纠纷
万载某某烟花制造有限公司与湖南省某某烟花贸易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万市监处罚〔2026〕324号
经查明,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此批次生产销售不合格花炮产品的出入库单及询问当事人,确认当事人共生产产品级别为C级(个人燃放类)的“100发钻石星空”产品共计50个。截止本局执法人员2026年4月28日现场检查前,该批次“100发钻石星空”50个均已销售,其中13个销售到了浏阳市童盟会烟花集团有限公司,剩余37个销售到广西岑溪祥光烟花公司。该批次产品成本价为90.00元/个,销售价为113.00元/个。该批次产品货值金额为5650.00元,违法所得为1150.00元。
当事人共生产产品级别为C级的“黄金万两(组合烟花)”产品共计60个。截止本局执法人员2026年4月28日现场检查前,该批次“黄金万两(组合烟花)”60个均已销售至四川省南充市虹升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该批次产品成本价为22.00元/个,销售价为25.00元/个。该批次产品货值金额为1500.00元,违法所得为180.00元。
综上,当事人该批次生产产品货值金额共7,150.00元,违法所得共1,33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330.00元;
2、处以罚款人民币7,150.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8,480.00元,上缴国库。
7150.00元
万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