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肖佳佳冒菜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肖银翠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923MAB305QJ40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城关镇城南社区长安西街1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陕市监处罚〔2026〕22号
2026年04月08日,执法人员在宁陕县城关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在经营者肖银翠的陪同下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1、在后厨冰柜中发现无标签的黄喉3.03kg、牛蹄筋2.835kg;2、在经营场所前台发现:青岛啤酒,500ml/瓶,生产日期:2025年5月25日,保质期:180天,共计4瓶;3、在当事人就餐区与后厨过道柜台上发现:折耳根油辣椒,500g/瓶,生产日期:2025年11月27日,保质期:48天,共计1瓶,以上超过保质期食品货值金额共计480.74元。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四项之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对外包装无明显标识的黄喉、牛蹄筋,超过保质期的啤酒、折耳根油辣椒采取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并进行立案调查。
当事人经营无标签、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行为,违反了《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处罚如下:
一、没收无标签的3.03kg黄喉、2.835kg牛蹄筋、超过保质期的4瓶青岛啤酒和1瓶折耳根油辣椒;
二、处以罚款3000.00元人民币。
3000.00元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8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