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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双莲仁康大药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沈萍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582MA49PFQN33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当阳市王店镇双莲中心街48-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当阳市监处罚〔2026〕191号
经查,2025年2月11日至2026年6月30日,当事人从宜昌市益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购进蓝莓叶黄素?润目保健液30盒、熊胆视清?润目保健液15盒置于医疗器械专柜内进行销售,购进价格均为3.5元/盒,共计157.5元。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6月30日,当事人以15元/盒销售蓝莓叶黄素?润目保健液20盒、以12元/盒销售熊胆视清?润目保健液11盒,违法所得共计323.5元,本案货值金额630元。2026年5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员工冉雪娇陪同下,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于经营场所内医疗器械专柜内发现上述两款非医疗器械产品正处于待售状态。上述两款产品外包装正面均标有“?眼干 ?眼涩 ?眼疲劳”、红色“外”字样、“豫健用准字【2025】388号, 本品为保健用品,不代替药品、医疗器械、消毒用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字样。产品外包装及说明均标明:产品名称:润目滴眼液;产品类型:保健产品;产品说明:本品是以蓝莓提取物、菊花、叶黄素、鱼腥草、鱼肝油、熊胆粉(人工)、雪莲、维生素B6、牛磺酸、薄荷脑、冰片、甘油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润目保健液。保健作用:适用于缓解因过度用眼引起的眼干、眼涩、眼疲劳引起的身体不适的亚健康人群,通过涂抹不适部位,具有促进健康和保健的作用。适宜人群:适宜于亚健康人群。不适宜人群:对本品过敏者、皮肤破损者、婴幼儿、孕妇、乳母禁用。使用方法:外用,取本品滴涂于眼部,闭目3-10分钟,建议每天3-4次。注意事项:1.本品为保健产品,不代替药品、医疗器械、消毒用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使用;2.本品为外用品,禁止食用,应放置于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避免误食;3.如使用本品期间出现红肿、瘙痒等不适,请立即停用或就医;4.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贮藏方法:密封、阴凉、干燥避光处保存;规格:10ml;有效期:24个月;执行标准:T/HNJK011-2025;生产标准使用证书:豫健用准字【2025】388号;团体产品备案编号:BJYP20253733;生产企业:河南瑞尔康药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仲景街道医圣祠街236号3楼;生产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岑巩县?水街道黔东(岑巩)食品医疗器械产业园13栋;【总经销】西安鲲鹏药业有限公司。...[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要求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影响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有效的,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罚。”鉴于当事人无主观恶意,情节轻微,未对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有效造成影响,依据该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0.00元
当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0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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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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