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蒙城县顺通商贸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化奎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41622MA2MU58Y7C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蒙城县新发地市场摊位1号厅5-6号库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蒙市监处罚〔2025〕434号
经查明:1、当事人于2023年9月8日以60元/kg的价格从他人处购进藤椒30kg,以70元/kg的价格在其经营场所销售。该批次藤椒于2023年11月9日经安徽润安信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二氧化硫残留量g/kg,标准指标不得使用,实测值0.0280,单项判定不合格)。至我局向当事人送达检测报告并现场检查时,该批次藤椒以70元/kg的价格已全部销售完毕,且当事人已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并采取加强食品采购验收的整改措施,货值金额2100元,违法所得300元。当事人在采购该批藤椒时未查验供货商的资质证明和检验报告。2、当事人于2023年9月8日以36元/kg的价格从他人处购进白芷25kg,以40元/kg的价格在其经营场所销售。该批次白芷于2023年11月9日经安徽润安信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二氧化硫残留量g/kg,标准指标不得使用,实测值0.0882,单项判定不合格)。至我局向当事人送达检测报告并现场检查时,该批次白芷以40元/kg的价格已全部销售完毕,且当事人已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并采取加强食品采购验收的整改措施,货值金额1000元,违法所得100元。当事人在采购该批白芷时未查验供货商的资质证明和检验报告。综上累计货值金额为3100元,违法所得400元。
1;罚款陆仟元;2;没收违法所得肆佰元。
6000.00元
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5
2
蒙市监处罚〔2024〕756号
当事人蒙城县顺通商贸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从蚌埠市龙子湖区裕通干鲜店购进彪山®小米辣30件,另送赠品2件,合计32件,15*750g每件,进价30元/件,销售价35元/件,宁波彪山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并于2024年9月1日向蒙城县乐喜华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供货1件(15袋),其中有6袋食品外包装无喷码生产日期,货值金额共计14元,违法所得14元。
1;罚款伍仟元; 2;没收违法所得壹拾肆元。
5000.00元
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