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祺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北街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文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7026759364484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税亭街26号楼门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甘)市监罚〔2026〕399号
2026年5月13日,甘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张掖市甘州区税亭街26号楼门店的张掖市祺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北街分公司进行检查,发现你该公司销售的医疗器械“诺和笔4”胰岛素笔式注射器(批号PUGEW40-1,生产日期2024-04,有效期支2029-03,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津械注准20192140088)、“镐泽科技”鼻氧管(调节式)(生产批号20250503,生产日期20250603,失效日期20270502)、“丹美”一次性使用医用橡胶检查手套(生产批号250804,生产日期20250806,失效日期20270805)、无菌敷贴(生产批号20250214,生产日期20250214,有效期至20280213),当事人未做进货查验记录且现场不能提供进货票据,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甘州市监责改字[2026]北-29号),限2026年5月18日前整改完毕。2026年5月26日,甘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再次来到张掖市祺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北街分公司,对限时改正的内容进行复查复核,执法人员在经营场所随机抽取了“江皇”医用退热贴(生产批号20250713,生产日期20250713,有效期至20280712)、“弘生”医用冰袋(生产批号20241019,生产日期20241012,有效期至20261011)、“伏羲”T03-V型场效应治疗仪(产品批号/编号:231207-56351,生产日期2023年12月1日,使用期限6年),现场当事人仍无法提供上述批次规格的进货查验记录和购进票据。
对张掖市祺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北街分公司进行了:
1.罚款:金额500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5000.00元
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3
2
(甘州)市监处罚﹝2026﹞399号
2026年5月13日,甘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张掖市甘州区税亭街26号楼门店的张掖市祺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北街分公司进行检查,发现你该公司销售的医疗器械“诺和笔4”胰岛素笔式注射器(批号PUGEW40-1,生产日期2024-04,有效期至2029-03)、“镐泽科技”鼻氧管(调节式)(生产批号20250503,生产日期20250603,失效日期20270502)、“丹美”一次性使用医用橡胶检查手套(生产批号250804,生产日期20250806,失效日期20270805)、无菌敷贴(生产批号20250214,生产日期20250214,有效期至20280213),当事人未做进货查验记录且现场不能提供进货票据,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甘州市监责改[2026]北-29号),限2026年5月18日前整改完毕。2026年5月26日,甘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再次来到张掖市祺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北街分公司,对限时改正的内容进行复查复核,执法人员在经营场所随机抽取了“江皇”医用退热贴(生产批号20250713,生产日期20250713,有效期至20280712)、“弘生”医用冰袋(生产批号20241019,生产日期20241012,有效期至20261011)、“伏羲”T03-V型场效应治疗仪(产品批号/编号:231207-56351,生产日期2023年12月1日,使用期限6年),现场当事人仍无法提供上述批次规格的进货查验记录和购进票据。其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经过初步的调查取证,我局于2026年6月11日决定立案调查。
罚款5000元。
5000.00元
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