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重庆环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安全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9584291779T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南川区龙岩工业园区流金路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13
(2024)渝0108民初1731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重庆环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徐**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2
2024-10-30
(2024)渝0108民初16938号
追收未缴出资纠纷
重庆环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罗**,王**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3
2024-10-22
(2024)渝0108民初1731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重庆环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徐**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4
2024-09-03
(2024)渝0108民初16938号
追收未缴出资纠纷
重庆环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王**,罗**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5
2024-08-29
(2024)渝0108民初16149号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陈**
重庆环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6
2024-02-21
(2024)渝01民特78号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王**
徐**,徐**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7
2022-08-26
(2022)渝0119民初3177号
劳动争议
肖**
重庆环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8
2022-08-23
(2022)渝0119民初3176号
劳动争议
罗**
重庆环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9
2022-06-17
(2022)渝0119民初320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重庆市南川区虹栊物流有限公司
徐**,重庆环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10
2022-06-01
(2021)内0102民初597号
郑*
重庆环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12-17
2025-10-21
(2025)渝0108执6182号
与破产有关的纠纷
重庆某有限公司;罗*;王*与破产有关的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4-12-06
2024-07-23
(2024)渝0108民初16149号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陈**与重庆某某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4-10-25
2024-04-26
(2024)渝民终144号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王**与徐**,徐**等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4-09-29
2022-06-30
(2022)渝03执异27号
其他案由
重庆某州新材料有限公司,王**等与其他案由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4-09-27
2023-07-17
(2023)内0102执1611号之二
借款合同纠纷
郑*、重庆环州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2-09-13
2022-08-09
(2022)渝0119民初2690号
劳动争议
王**与重庆环州新材料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2-08-01
2022-06-29
(2022)渝0119财保67号
申请保全案件
殷**与重庆环州新材料有限公司申请保全案件非诉财产保全审查民事裁定书
13500.00元
民事案件
8
2022-08-01
2022-06-28
(2022)渝0119财保63号
申请保全案件
夏**与重庆环州新材料有限公司申请保全案件非诉财产保全审查民事裁定书
20257.00元
民事案件
9
2022-08-01
2022-06-28
(2022)渝0119财保61号
申请保全案件
韦**与重庆环州新材料有限公司申请保全案件非诉财产保全审查民事裁定书
900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22-08-01
2022-06-28
(2022)渝0119财保59号
申请保全案件
梁**与重庆环州新材料有限公司申请保全案件非诉财产保全审查民事裁定书
2712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川市监企吊字[2025]第013857号
-
经查,你单位2023、2024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经现场检查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符合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认定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现决定吊销你单位营业执照。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所在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元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2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0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