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恒运卓越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天马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203739987667U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柳州市蝴蝶山路58号阳光花园28栋1单元1-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8-07
(2023)桂0203民初2722号
委托合同纠纷
王**
柳州市恒运卓越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延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柳州市柳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2
2023-06-28
(2023)桂0203民初2722号
委托合同纠纷
王**
柳州市恒运卓越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柳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柳州市延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3
2023-06-05
(2023)桂0203民初229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柳州市恒运卓越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黄**,韦**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4
2023-06-05
(2023)桂0203民初229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柳州市恒运卓越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马**,邓*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5
2023-06-05
(2023)桂0203民初229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柳州市恒运卓越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刘*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6
2023-04-13
(2023)桂0203民初1608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李**
周*,柳州市恒运卓越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7
2020-07-06
(2020)桂0203民初98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柳州市恒运卓越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覃*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8
2020-07-06
(2020)桂0203民初99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柳州市恒运卓越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韦**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9
2020-07-06
(2020)桂0203民初99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柳州市恒运卓越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蔡*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10
2020-05-25
(2020)桂0203民初290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x**
柳州市恒运卓越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9-10-24
(2019)桂0205民初439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柳州市恒运卓越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严***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1-25
2023-09-04
(2023)桂0203民初2722号
委托合同纠纷
王**与柳州市某某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某甲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8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2-03-22
2021-11-11
(2021)桂0203执2387号
服务合同纠纷
柳州市恒运卓越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张**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2-03-22
2021-11-11
(2021)桂0203执2391号
服务合同纠纷
柳州市恒运卓越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韦**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2-03-22
2021-11-11
(2021)桂0203执2386号
服务合同纠纷
柳州市恒运卓越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黄**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2-03-22
2021-11-11
(2021)桂0203执2392号
服务合同纠纷
柳州市恒运卓越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陈**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2-03-22
2021-11-11
(2021)桂0203执2389号
服务合同纠纷
柳州市恒运卓越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陆**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1-10-15
2021-09-29
(2021)桂0205执3270号
服务合同纠纷
柳州市恒运卓越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李**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1-09-06
2019-09-16
(2019)桂0221民初308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柳州市恒运卓越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覃**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1-06-09
2020-03-05
(2020)桂0203民初99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柳州市恒运卓越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罗**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1-01-19
2020-12-09
(2020)桂0203民初691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柳州市恒运卓越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刘*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鱼峰消行罚决字﹝2026﹞0012号
2026年8月5日,我局消防行政执法人员对位于柳州市蝴蝶山路58号柳州市恒运卓越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阳光花园小区进行举报投诉核查时,发现该单位管理服务区域内存在圈占室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器材、楼道公共区域安装铁珊栏的违法行为,我局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鱼峰消限字〔2026〕第0042号)。限期届满后,2026年8月13日我局消防行政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复查,发现该单位对服务区域内存在圈占室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器材、楼道公共区域安装铁珊栏的违法行为未采取合理措施制止且逾期未改,属于物业服务人未采取合理措施制止物业服务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且逾期未改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2026年8月5日,我局消防行政执法人员对位于柳州市蝴蝶山路58号柳州市恒运卓越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阳光花园小区进行举报投诉核查时,发现该单位管理服务区域内存在圈占室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器材、楼道公共区域安装铁珊栏的违法行为,我局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鱼峰消限字〔2026〕第0042号)。限期届满后,2026年8月13日我局消防行政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复查,发现该单位对服务区域内存在圈占室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器材、楼道公共区域安装铁珊栏的违法行为未采取合理措施制止且逾期未改,属于物业服务人未采取合理措施制止物业服务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且逾期未改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六十六条和《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部分一般性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以及参照第二部分裁量基准细则,属于较轻违法情形,量罚幅度为20%-40%,处罚金额应在1800元(5000-1000)*20%+1000)至2600元(5000-1000)*40%+1000)之间,决定给予柳州市恒运卓越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柳州市鱼峰区消防救援局
2026-08-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