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浩医药有限公司一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唐均维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2MAC960LX33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涪陵区白鹤梁大道171号(自主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涪陵市监处罚﹝2026﹞422号
2023年01月10日,当事人依法登记备案,在位于重庆市涪陵区白鹤梁大道171号的经营场所从事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等活动,门头:两江医药城。经查,2026年02月06日起,当事人以19元/盒的价格从重庆江浩医院有限公司采购“长兴牌益生菌粉”(国食健注G20130221)26盒,并将其上架至当事人拼多多平台店铺“江浩一大药房旗舰店”24.49元/盒的价格在线上对外销售,商品名为“白云山长兴牌益生菌粉进口菌粉成人儿童增强免疫力益生菌”,并由其制作商品详情页,出于帮助商品销售的目的,在商品详情页中标注了“安全”字样,上传至该商品链接处。2026年02月06日至2026年04月01日,线上共对外销售23盒。2026年03月17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查看当事人拼多多平台店铺“江浩一大药房旗舰店”上架有“白云山长兴牌益生菌粉进口菌粉成人儿童增强免疫力益生菌”,并在该商品详情页标注有“安全”字样。2026年04月03日,当事人将“长兴牌益生菌粉”自拼多多平台店铺“江浩一大药房旗舰店”下架。该商品详情页由当事人自行制作并上传,故本案广告费用无法计算。
1、处以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
9000.00元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