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磊航汽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锦双 | 注册资本:2.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3MA37RHKH9K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荷岭镇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6-22
(2026)赣0702民初413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2
2026-06-17
(2026)赣0983民初4247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市人民法院
3
2026-05-11
(2026)赣0983民初3117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高安市人民法院
4
2026-03-06
(2026)赣0983民初1007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高安市人民法院
5
2026-01-15
(2025)赣0983民初11217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市人民法院
6
2023-12-22
(2023)赣0983民初8012号
修理合同纠纷
上高县熊大汽车修理厂
吕**,江西省磊航汽贸有限公司
高安市人民法院
7
2023-03-24
(2023)赣0983民初1963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省磊航汽贸有限公司
李*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8
2023-01-13
(2023)赣0983民初343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省磊航汽贸有限公司
陈**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9
2022-11-18
(2021)粤1203民初183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梁**
江西省磊航汽贸有限公司,林*,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公司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10
2022-10-14
(2022)赣0983民初6335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省磊航汽贸有限公司
黄**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4-29
(2026)赣0983执63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省磊航汽贸有限公司
黎**
执行文书、拍卖
高安市人民法院
2
2026-04-2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赖**
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3
2025-10-20
(2025)赣0983民初7442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省磊航汽贸有限公司
黎**
裁判文书
高安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11-21
2023-01-17
(2023)赣0983民初343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省某某汽贸有限公司与陈**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8690.36元
民事案件
2
2024-11-23
2022-08-15
(2022)赣0983民初4727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省某某汽贸有限公司与郑**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11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4-10-31
2023-04-23
(2023)赣0983民初1732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省某某汽贸有限公司与陈**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8445.00元
民事案件
4
2022-08-07
2022-07-18
(2022)赣0983民初2762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省某某汽贸有限公司、赵**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35525.00元
民事案件
5
2021-09-29
2021-05-18
(2021)赣0983执1138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江西省磊航汽贸有限公司、陈**融资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0-12-28
2020-12-08
(2020)赣0983民初6546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省某某汽贸有限公司与潘**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0-12-10
2020-11-30
(2020)赣0983民初6548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某某汽运有限公司、江西省某某汽贸有限公司等与潘**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40000.00元
民事案件
8
2020-12-10
2020-11-26
(2020)赣0983民初6543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省磊航汽贸有限公司与潘**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28749.00元
民事案件
9
2020-12-10
2020-11-26
(2020)赣0983民初6533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省磊航汽贸有限公司与潘**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28749.00元
民事案件
10
2020-11-04
2020-10-14
(2020)赣0983民初5282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江西省某某汽贸有限公司与陈**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1492.47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汕交罚﹝2026﹞00380号
江西省磊航汽贸有限公司使用赣CC9561牵引赣CYA87挂车辆运载砂土于2026年08月11日09时27分经过长沙湾监测点(地址:原省道241线K100+875M段长沙湾高速出入口附近)时,经现场称重检测该车运载货物执法总重50.715吨,车轴总数6轴,车货限重49吨,超限运输1.715吨,有限公司使用赣CC9561重型半挂牵引车有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以上事实,有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询问笔录、身份证复印件、视频资料、现场照片、非现场治超车辆检测单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500.00元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2026-08-25
2
粤汕海交罚﹝2026﹞00159号
2026年8月6日15时18分,我执法队在城东镇新城和樾路段巡查时,发现赣CCL906重型自卸货车满载泥土在公路行驶,涉嫌违法超限运输,执法人员依法引导该车至安全路段进行检查,驾驶员周光彩在场配合。经查,该车驾驶员无法出示磅单。执法人员随后依法引导该车至可塘埔上治超站进行过磅检测。经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为49.93吨。该车型为四轴货车,法定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为31吨,超限18.93吨。车辆所属公司为江西省磊航汽贸有限公司。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车实施证据登记保存,车辆暂停放于可塘埔上治超站。该行为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过磅单和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
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元)
9000.00元
海丰县交通运输局
2026-08-11
3
粤陆交罚﹝2026﹞00069号
2026年06月11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在S240线大安路段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江西省磊航汽贸有限公司使用赣CAL969重型半挂牵引车有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视频资料、现场照片、检测计量单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元)
11000.00元
陆丰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17
4
粤高交罚﹝2025﹞01989号
2025年11月27日11时15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肇庆市高要区莲塘镇真竹岗路段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张召华驾驶赣C7637X赣CAB93挂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从云浮市腰古镇荣城石场运载石粉到肇庆市高要区蛟塘镇。经调查,当事人江西省磊航汽贸有限公司有使用赣C7637X赣CAB93挂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从事货物运输时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实施上述行为一年内第三次被查处。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执法现场照片信息表、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3000.00元
肇庆市高要区交通运输局
2025-12-29
5
上犹交(超)罚﹝2025﹞0112号
违反《江西省公路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
决定给予行政处罚
4800.00元
上犹县交通运输局
2025-11-24
6
上犹交(超)罚﹝2025﹞0113号
违反《江西省公路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
决定给予行政处罚
10000.00元
上犹县交通运输局
2025-11-24
7
粤汕交罚﹝2025﹞01020号
2025年09月28日18时15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汕尾市区治超卸货场利用车辆称重检测系统对赣CC9561牵引赣CYA87挂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称重检查,该车运载石子车货总重为82.4吨,车辆轴数为6轴,核载标准为49吨,超重33.4吨,超限率68.16%,当事人江西省磊航汽贸有限公司使用赣CC9561重型半挂牵引车有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以上事实,有车辆检测单(初检)、车辆检测单(复检)、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伍佰元整(16500元)
16500.00元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20
8
崇义交(超)罚﹝2025﹞0125号
2025年09月07日13时36分,车牌号为赣C1355T的车辆行驶至寡扬线扬眉镇往龙勾(县道X894寡扬线)路段X894K029+290M,经崇义县扬眉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称重检测,车货总重量47.826吨,该车为4轴,核定总质量36吨,超限11.826吨,超限率为32.85,属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行为,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九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江西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款、《江西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规定,决定给予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叁佰元整(¥:3300.00)的行政处罚。
3300.00元
崇义县交通运输局
2025-09-24
9
崇义交(超)罚﹝2025﹞0124号
2025年09月07日15时50分,车牌号为赣CCW927的车辆行驶至寡扬线扬眉镇往龙勾(县道X894寡扬线)路段X894K029+290M,经崇义县扬眉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称重检测,车货总重量45.495吨,该车为4轴,核定总质量36吨,超限9.495吨,超限率为26.38,属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行为,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九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江西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款、《江西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规定,决定给予处罚款人民币贰仟柒佰元整(¥:2700.00)的行政处罚。
2700.00元
崇义县交通运输局
2025-09-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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