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明晨百货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余雪斐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423MA73DP9GXE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一条山镇昌林路南531号(农贸市场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景泰)市监罚〔2026〕42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06月18日从宁夏君华商贸有限公司白银分公司采购其他食品过程中,由供货方无偿附赠涉案的两罐番茄调味酱,具体信息如下:①百亿人番茄调味酱1罐,净含量:3公斤,生产商:东莞市永益食品有限公司(工厂代码GD),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344190003359,生产日期:20240919,保质期:十五个月;②百亿人番茄调味酱1罐,净含量:3公斤,生产商:江苏泗阳永益食品有限公司(工厂代码SY),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332132301567,生产日期:20240817,保质期:十五个月。上述两批次番茄调味酱各获赠1罐,至执法人员检查当日均已超过标注的保质期。当事人提供了涉案番茄调味酱的食品购销凭证(电子一票通),票据载明上述两个批次番茄调味酱各购进1罐。涉案番茄调味酱非当事人常规销售产品,未对外实际销售。因当事人家中孩童患病住院,精力分散,导致日常疏于食品安全自查工作,未及时对临期、过期食品清理下架,致使涉案食品过期仍滞留在经营场所。经核查,涉案番茄调味酱购进价格为23.00元/罐,销售价格为25.00元/罐,因涉案食品未发生实际销售行为,认定无违法所得,涉案食品货值金额合计50.00元。
本案已调查终结,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取证工作,于2026年04月29日提交了涉案食品的食品购销凭证(电子一票通),如实提供与本案相关的证据材料,对经营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的事实予以认可,并在相关证明材料上盖章签字确认。
2026年05月06日,当事人以经营者家属身患疾病导致经营精力不足、家庭经济困难为由,提交了减轻行政处罚的申请。
对景泰县明晨百货超市进行了:
1.罚款:金额6000元;
2.没收非法财物:没收涉案的2罐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50.00元); ;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6000.00元
景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0
2
(景)市监罚〔2024〕133号
经查,该批过期食品都是从景泰县专翔副食店购进的,购进时索要了食品购销凭证(电子一票通),其中鱼味丸是2023年9月19日购进的,共购进了1箱,4袋/箱,购进价格是35.00元/袋,购进以后销售了3袋,销售价格是36.00元/袋,共收取货款108.00元,剩余1袋未销售;荷叶饼和麦穗肠是2023年5月25日购进的,各购进了1袋,荷叶饼购进价格是8.00元/袋,预定的销售价格是9.00元,麦穗肠购进价格是25.00元/袋,预定的销售价格是26.00元,荷叶饼和麦穗肠购进以后没有销售过。以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共计3袋,被我局依法扣押,货值金额共计71.00元。因今年生意不景气,该批食品自春节过后再没销售,故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对上述违法事实予以认可,并在相关材料上签字盖章确认。
对景泰县明晨百货超市进行了:
1.罚款:金额5000元;
2.没收非法财物: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3袋,货值金额71.0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5000.00元
景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