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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宏善颐欣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罗建国注册资本:3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2MA6067UM0Y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果塘路139号13幢1-1至1-21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6-29
(2022)渝0112民初17023号
劳动争议
龙**
重庆宏善颐欣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北消行罚决字﹝2026﹞第0280号
2026年8月25日,重庆市渝北区消防救援局执法人员在对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凯歌路4号的重庆宏善颐欣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果塘路139号13幢1-1至1-21号,法定代表人:罗建国,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进行“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地上第五层房间内部分区域未设置感烟探测器。随即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渝北消限字〔2026〕第YB0270号),责令该单位限期采取措施予以整改。重庆宏善颐欣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结合《重庆市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则第3项之规定,该单位按标准应当设置而未设置的消防设施类别为1类,按标准应当设置而未设置的消防设施数量占该类应设总数量10%以下,属于其他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的情形,属轻微违法情节,按照轻微罚款幅度进行量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应予处罚。
给予重庆宏善颐欣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重庆市渝北区消防救援局
2026-09-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