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景铄升态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昆磊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4202MADN1Y3D54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古尔图镇林荫路107号(乡政府西北角)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塔乌市监处罚〔2026〕108号
经查,在塔城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2026年内镶式滴灌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中,2026年1月30日塔城地区质量与计量检测所对乌苏市景铄升态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2026年1月20日生产的规格型号为:NYD16×0.18×250-2.8-1.0(2500m/卷)内镶式滴灌带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2026年4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2026年1月20日生产的规格型号为:NYD16×0.18×250-2.8-1.0(2500m/卷)50卷内镶式滴灌带已全部销售完毕。经调查,该批次内镶式滴灌带生产数量为50卷(2500米/卷),销售价为:0.074元/米,成本价为:0.072元/米,该批内镶式滴灌带货值金额为9250元(50卷×2500米/卷×0.074元/米=9250元),违法所得为:250元〔(0.074元/米-0.072元/米)× 2500米/卷 × 50卷=250元〕。当事人在现场笔录、询问笔录上签字确认,未提出异议。
1、责令停止生产不合格的内镶式滴灌带;
2、没收违法所得250元;
3、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9250元1.35倍的罚款12487.5元。
罚没款共计12737.5元。
12487.50元
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