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金优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志兵 | 注册资本:100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1MA35W1397U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新城区紫云大道(国贸广场)1幢240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赣丰市监处罚〔2025〕306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0年1月14日成立,自《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14年10月1日实施以来,当事人未依法报送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报告,连续3年未报送年度报告,于2023年7月3日、2024年7月8日、2025年7月4日被列入经营异常。该公司登记的住所地和生产经营地为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新城区紫云大道(国贸广场)1幢2403号,我局于2025年8月22日实地核查,在该地址也未发现该公司,我局执法人员在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政务云服务平台也未查询到该公司的歇业备案信息。2025年8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按照登记注册的电话号码,也无法联系到当事人。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违法事实,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9-18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3-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