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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淅河镇双佳超市(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万李阳注册资本:20.0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2421302MAE87PCU80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淅河镇源丰大道18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曾都市监处罚〔2026〕117号
经查,当事人系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销售经营活动。 涉案“美可卓脱脂调制乳粉”Maxigenes?是当事人于2026年1月31日从武汉市卓雨商贸有限公司,以108元/罐的价格购进24罐,以119元/罐的价格对外销售。截至案发时,已销售17罐。销售金额2023元,库存7罐已被依法扣押。当事人提供进货单据和供货商相关资质,但未能提供该批次进口奶粉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及食品检验报告,亦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台账。 涉案食品外包装全部为英文标识,无任何规范中文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进口预包装食品的标签要求。涉案食品货值金额为2856元(24罐×119元/罐),违法所得为187元。 2026年 6 月 24 日,当事人在经营场所门口处张贴《召回公告》,主动召回已售出的涉案食品,截至召回期限届满,无消费者退回涉案食品,亦未收到消费者食用后出现不良反应的反馈。...[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销售进口预包装食品无中文标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参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适用指南》第六条第二项“行政处罚裁量分为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一般行政处罚和从重行政处罚五个裁量阶次。(二)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少于法定的处罚种类或者低于法定处罚幅度的最低限度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87元;2.没收无中文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美可卓脱脂调制乳粉”Maxigenes7罐;3.处罚款2500元。 当事人购进食品时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警告; 综上,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87元;3、没收无中文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美可卓脱脂调制乳粉”Maxigenes7罐;4、处罚款2500元。
2500.00元
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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