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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东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运城盐湖分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贾斐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140802MA0GTJK17B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运城市新区学苑路魏南大道与铺安街之间金马大厦11层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7-16
(2019)晋0828民初937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续*
晋中市东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运城盐湖分公司
夏县人民法院
2
2019-07-16
(2019)晋0828民初937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续*
晋中市东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运城盐湖分公司
3
2019-07-16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晋中市东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运城盐湖分公司
夏县人民法院
4
2019-07-15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晋中市东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运城盐湖分公司
夏县人民法院
5
2019-01-17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杨**
晋中市东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运城盐湖分公司,晋中市东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9-12-05
(2019)晋0828民初937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续*
晋中市东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运城盐湖分公司,晋中市东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夏县人民法院
2
2019-05-05
(2018)晋0802民初4992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杨**
晋中市东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晋中市东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运城市盐湖分公司
裁判文书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3
2018-10-16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杨**
晋中市东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运城盐湖分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2-04
2019-04-25
(2019)晋0802执1471号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王*与被执行人晋中市东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运城盐湖分公司、晋中市东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56396.00元
执行案件
2
2019-12-04
2019-07-13
(2019)晋0802执2431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申请人杨**与晋中市东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晋中市东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运城盐湖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158164.00元
执行案件
3
2019-12-04
2019-10-31
(2019)晋0802执1471号之一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王*与被执行人晋中市东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运城盐湖分公司、晋中市东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19-12-04
2019-11-05
(2019)晋0802执2431号之一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申请人杨**与被执行人晋中市东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晋中市东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运城盐湖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19-10-21
2019-01-16
(2018)晋0802民初4992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原告杨**与被告晋中市东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晋中市东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运城盐湖分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1526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19-01-25
2018-08-02
(2017)晋0802民初1448号
不当得利纠纷
原告王*诉被告晋中市东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运城盐湖分公司、晋中市东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贾*、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54499.00元
民事案件
7
2019-01-25
2018-08-02
(2017)晋0802民初1449号
不当得利纠纷
原告郭**诉被告晋中市东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运城盐湖分公司、晋中市东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贾*、张**、高**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18-11-28
2018-11-14
(2018)晋08民辖73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续*与晋中市东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运城盐湖分公司、晋中市东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管辖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运市监处罚〔2026〕230号
2025年5月8日,接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移送函,称当事人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经盐湖区执法人员初步核查,当事人均在其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本局于2025年5月16日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该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仍未进行年度报告,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建议对该企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7-0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1-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0-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7
2019-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8
2018-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