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托妮诺餐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付刚村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81MADULD4548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飞云街道瑞安侨贸中心1-2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9-14
(2026)浙0304民初934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温州市瓯海梧田同甫副食品店
瑞安托妮诺餐饮有限公司,瑞安市承禧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
2026-09-08
(2026)浙0381民初13363号
买卖合同纠纷
瑞安市阿辉水产店
瑞安托妮诺餐饮有限公司
瑞安市人民法院
3
2026-08-18
(2026)浙0381民初13363号
买卖合同纠纷
瑞安市阿辉水产店
瑞安托妮诺餐饮有限公司
瑞安市人民法院
4
2026-06-09
(2026)浙0381民初3911号
服务合同纠纷
瑞安托妮诺餐饮有限公司
王**,周*
瑞安市人民法院
5
2026-05-13
(2026)浙0381民初3911号
服务合同纠纷
瑞安托妮诺餐饮有限公司
周*,王**
瑞安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瑞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053号
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飞云街道瑞安侨贸中心1-2层的瑞安托妮诺餐饮有限公司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该单位使用性质为餐饮,使用面积约7000平方米,该单位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不可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违法行为被发现后未主动停止营业,依据《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项之规定,该行为属于一般违法情形
给予瑞安托妮诺餐饮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玖万壹仟元整的处罚
91000.00元
瑞安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5-11-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