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云县刚健再生物资回收加工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刚注册资本:3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0922061577292Y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云县爱华镇德胜村委会立早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12-17
2018-11-12
(2018)云09民初9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建路分社与云县刚健再生物资回收加工有限公司、云县正友废旧再生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059338.69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税稽罚﹝2026﹞48号
为他人或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对你公司在没有真实业务发生的情况下,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6份,发票代码:053002100104,发票号码:27970225~27970230,发票金额合计507,735.64元,税额5,077.36元,价税合计512,813.00元的行为定性为虚开增值税发票,对你公司将为自己虚开的6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作为成本费用在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税前扣除,造成2024年度少缴企业所得税22,889.51元的行为定性为偷税,对你公司虚开发票的行为,处5万元的罚款,对你公司偷税行为处少缴税款22,889.51元50%的罚款计11,444.76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之规定,你公司因虚开发票行为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二者属于同一违法行为,对你公司虚开发票并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的行为处以5万元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之规定,责令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
61444.76元
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6-06-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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