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武汉市绿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石传苟注册资本:16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66758058437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李集镇泡桐街新村冯河村石家学堂7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陂市监处罚〔2026〕177号
经查明,涉案不合格菜籽油系孝昌鑫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当事人武汉市绿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加工生产。双方约定,本次加工所需全部油菜籽原料由孝昌鑫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全额提供,当事人不收取任何现金加工费,以加工后产生的菜籽饼余料抵扣全部加工费用。同时,孝昌鑫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追求菜籽油风味更香,主动要求当事人在加工过程中延长油菜籽炒制时间、省略成品精炼工序。当事人于2026年6月22日按照孝昌鑫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出工艺要求使用孝昌鑫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油菜籽原料,完成涉案批次菜籽油的加工生产,该批次产品总产量共计185斤。其中,5斤产品用于本次抽样检验,剩余180斤成品菜籽油已全部由委托方孝昌鑫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收回,当事人处无涉案成品库存。本次加工生产共产生菜籽饼余料376斤,经核算货值金额共计376元,该余料为当事人本次加工服务的全部收益。案发后,当事人已第一时间通过孝昌鑫辉农业有限公司,对该涉案菜籽油实施召回,涉案成品菜籽油180斤已由孝昌鑫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全部发放给其公司员工并使用完毕,无法完成召回。...[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鉴于当事人并非主观违法故意,违法行为系委托方孝昌鑫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追求油品香气,主动要求延长油菜籽炒制时间、取消成品精炼工序所致。虽然因客观事实导致涉案产品无法召回,但经核查,本次不合格产品未引发食品安全事故及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社会危害性低。案件调查全过程中,当事人主动配合本局执法检查工作,如实、完整陈述案件事实,主动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同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湖北省执法办案平台,当事人本次系首次违法。综合《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适用指南》第五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时应当综合考虑下列因素:……(二)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程度;、……(八)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以及社会影响;、……(十)当事人配合调查的情况;”,依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适用指南》第十六条第三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的规定,承办人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 当事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菜籽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376元; 2、罚款5000元。
5000.00元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