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苏布尔嘎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韩复军 | 注册资本:284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8915973345390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苏布尔嘎镇苏布尔嘎嘎查一社3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蒙(伊)煤监管罚﹝2026﹞6011号
1.二号回风井现场检查时已开挖,未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在井筒开挖前安装局部通风机供风;2.一号回风井开工前,中煤三建二十九处苏布尔嘎煤矿项目部未编制承包范围内的地质预测报告;3.中煤三建二十九处苏布尔嘎煤矿项目部编制的《一号回风井井筒外壁施工作业规程》未经上一级主管单位审批、批准,就报送至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4.中煤三建二十九处苏布尔嘎煤矿项目部未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未按照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设备;5.中煤三建二十九处苏布尔嘎煤矿项目部未编制防治水计划6.二号回风立井压风机房的储气罐未设置超温保护装置;7.二号回风井冻结站呼吸器、防护服、柠檬酸等急救物资放置在站外;8.中煤三建二十九处的2台(编号为166、164)自救器失效,出厂日期为2022年1月;9.《二号回风井井筒掘砌工程冻结段外壁施工作业规程》未宣贯培训;未报批上一级主管单位审批。
分别1.处煤矿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2.处煤矿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3.处煤矿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4.处煤矿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5.处煤矿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6.处煤矿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7.处煤矿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8.处煤矿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9.处煤矿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合并罚款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320,000.00)。
430000.00元
伊金霍洛旗应急管理局
2026-07-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