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钟山区滋猪侠鲜肉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荣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201MA6FQ46Q53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荷泉街道麒麟路5号鑫田湾农贸批发市场内D区0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钟市监处罚〔2026〕167号
经查明,当事人在本局辖区鑫田湾农贸批发市场从事猪肉销售,经营者陈荣及其亲属在店内销售猪肉,其子陈韵翔负责购进生猪并找人屠宰送到店里销售。从2025年10月起,当事人将购买的活猪交由姚梦海进行宰杀,屠宰费为每头120元,宰杀后的鲜猪肉被送至鑫田湾农贸批发市场当事人的摊点进行售卖。姚梦海的屠宰点未取得农业农村部门颁发的生猪定点屠宰资质,该屠宰点不能对猪肉进行检验检疫,经该屠宰点宰杀的猪肉属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当事人属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的违法行为。到目前为止当事人支付姚梦海的屠宰费共计25140元,其中部分为姚梦海帮其拉到正规屠宰场宰杀获取检验合格证,具体数量当事人已记不清。当事人售卖的经姚梦海的屠宰点宰杀的猪肉因持续时间较长,当事人未建议销售台账,故无法计算货值金额,已无涉案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四)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的规定,结合减轻处罚情节,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罚如下: 罚款贰万元整(¥:20000.00),上缴国库。
20000.00元
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8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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