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大象口腔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旬阳口腔门诊部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增康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928MAB333WK1J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市城关镇三居二十五组商贸大街250号三间门面房1楼到负1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旬市监处罚〔2026〕124号
经查,当事人所持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均合法有效。当事人曾于2025年7月15日办理医疗广告审查手续,取得医疗广告审查批准文号旬医广〔2025〕4号,核准广告内容限定为机构名称、诊疗科目(口腔科)、营业时间、经营地址等内容,并核准有广告成品样件,上述当事人发布的两处户外广告标注内容均明显超出其核准广告内容,并与其广告成品样件不符。当事人误认为完成医疗广告审查审批后即可自行扩充广告内容开展宣传,委托某广告公司设计、制作、发布两处超出核准内容的医疗广告:其一为门店出入口右侧灯箱广告,于2025年7月20日开业期间发布,制作发布费用294.50元;其二为祝尔慷大道河堤旁户外广告牌,制作发布费用1500.00元,两项广告费用合计1794.50元。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向本局提交广告费用支付微信聊天截图,对上述广告制作、发布时间、费用等事实予以确认,当事人对涉案违法广告相关事实无异议。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利多卡因注射液、一次性无菌注射器相关资质、进货查验记录不完善问题,当事人称因当日负责药品、医疗器械验收、台账登记的工作人员休假,现场无法完整提供相关资料;后续在本局调查询问阶段,已补齐上游供货商资质文件、授权委托手续、质量保证协议、验收台账等相关资料。
处广告费用(1794.50元)的1倍罚款1794.50元。
1794.50元
旬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