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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饮之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今天注册资本:16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1403660919266K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商丘市睢阳区金桥路(商丘生态食品产业园)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08
(2025)苏05民终470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商丘市饮之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张**,刘*,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心支公司,常熟市金立达仓储物流有限公司,王**,唐**,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宁支公司,张**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1-10
2021-12-28
(2021)沪0104民初33643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上海富昱特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与商丘市饮之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07-03
2019-12-21
(2019)豫1403民初9242号
产品责任纠纷
商丘市饮之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莒南县瑞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07-03
2020-02-14
(2019)豫1403民初9242号之一
产品责任纠纷
商丘市饮之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莒南县瑞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07-03
2020-06-22
(2019)豫1403民初9242号之二
产品责任纠纷
商丘市饮之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莒南县瑞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03-16
2020-02-25
(2020)豫14民辖终34号
产品责任纠纷
莒南县瑞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商丘市饮之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管辖案件
6
2018-12-05
2018-06-27
(2018)豫1403民初4183号
劳动争议
商丘市饮之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施**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8-12-05
2018-09-10
(2018)豫1403民初4183号
劳动争议
商丘市饮之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施**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28414.00元
民事案件
8
2016-11-16
2016-11-16
(2016)粤01民终14826号
买卖合同纠纷
莫**与天津金仲元商贸有限公司、商丘市饮之健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16民终14826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6-06-27
2016-06-27
(2016)苏0506民初2192号
民事案由
查**与商丘市饮之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一审民事判决书
109109.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6-01-08
2016-01-08
(2015)商睢民初字第03307号
民事案由
原告商丘市饮之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商丘金瑞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刘**返还保证金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100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商市监处罚〔2026〕58号
经调查,确认以下事实: 1、当事人于2020年-2022年从潍坊新涛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涛,身份证号:37070419770706****)购进“速冻黄桃丁”(规格6*6,10kg/箱)5吨,保质期2年。2025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11日,当事人用上述过期的“速冻黄桃丁”4030公斤,生产“黄桃果酱”7275箱,每箱销售价130.8元,货值金额951570元。 2、2024年12月10日,当事人通过刘士杰购进“甘蔗糖浆”500公斤,生产日期2024年12月6日,保质期8个月。2025年11月12日,王万起在“饮之健客户追溯群2025(18)”收到质检部员工施红霞“甘蔗糖浆等下改下日期,这个过期了”的信息后,将原标签更换为自制标签,生产日期由2024年12月6日改为2025年9月22日。2025年12月10日,当事人使用过期的“甘蔗糖浆”生产“甜啦啦红枣桂圆罐头”10箱(850g*12罐),每箱销售价138元,货值金额1380元。2025年10月16日-17日,新区车间主任李飞领取“甘蔗糖浆”13.8公斤,生产“板栗罐头”103箱(850g*12罐),每箱销售价204元,货值金额21012元。2025年12月31日,当事人报废“甘蔗糖浆”411.2公斤。 综上,当事人用超过保质期的“速冻黄桃丁”“甘蔗糖浆”生产“黄桃果酱”7275箱、“板栗罐头”103箱、“甜啦啦红枣桂圆罐头”10箱,货值金额共计973962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本局已于2026年3月26日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虞城县公安局于当日受案并立案。
1.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2.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商丘市饮之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3.法定代表人刘今天、生产部厂长兼食品安全员徐国伟、技术厂长兼食品安全总监白振东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0.00元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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