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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宏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章宏星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22MA2DTL7P7C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环城中路1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5-06
(2025)浙1022民初494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褚**,陈**
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台州宏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三门县人民法院
2
2025-06-11
(2025)浙1022民初89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奚**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台州宏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李**
三门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路政罚〔2026〕20325
-
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贰佰肆拾元整。
12240.00元
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6-05-26
2
台运政罚〔2026〕0915
2026年4月1日13时50分,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查询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管理系统,发现2025年2月18日至2026年2月17日期间,台州宏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所有的货运车辆浙J81710重型自卸货车(四轴)在2025年2月26日,浙JF7977重型自卸货车(四轴)在2025年3月30日, 浙JG8580重型自卸货车(四轴)在2025年9月12日,浙J01537重型自卸货车(四轴)在2025年9月19日,浙J00886重型自卸货车(四轴)在2025年10月20日和2025年10月29日,浙JB2807重型自卸货车(四轴)在2025年10月28日,因违法超限运输被三门县交通运输局处罚。该公司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初次领证时间为2019年2月18日,共拥有货运车辆31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占货运车辆总数的19%。
责令停业整顿3天。
0.00元
三门县交通运输局
2026-04-01
3
台路政罚〔2025〕091893
2025年12月9日10时7分,三门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俞珊尔、陈坚荣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5-12-0112:18:16车号为浙JB7779在X506(亭流线)流水岩、亭旁方向K29+45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40.6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5.6吨。
-
3800.00元
三门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15
4
台路政罚〔2025〕091119
2025年5月26日9时31分,三门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杨光、干爱丽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5-05-2506:47:13车号为浙JB2175在S315(三龙线)三门方向K19+08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58.1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7.1吨。
-
8590.00元
三门县交通运输局
2025-06-10
5
台路政罚〔2024〕092023
2024年7月12日15时41分,三门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杨光、干爱丽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7-11 10:27:16车号为浙JF7977在S315(三龙线)三门方向K19+08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58.15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7.15吨。
-
8615.00元
三门县交通运输局
2024-12-27
6
甬路政罚〔2024〕201190
2024年6月6日9时51分,宁海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俞华永、袁群锋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5-28 08:27:18车号为浙JE3872在X405(越沙线)一市方向K13+6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43.7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2.7吨。
-
975.00元
宁海县交通运输局
2024-08-07
7
甬路政罚〔2024〕201133
2024年6月11日10时29分,宁海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俞华永、袁群锋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6-09 15:45:39车号为浙JE3872在X405(越沙线)一市方向K13+6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45.56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4.56吨。
-
1254.00元
宁海县交通运输局
2024-07-27
8
甬路政罚〔2024〕201134
2024年6月11日10时22分,宁海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俞华永、袁群锋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6-08 15:44:43车号为浙JE3872在X405(越沙线)一市方向K13+6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45.16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4.16吨。
-
1194.00元
宁海县交通运输局
2024-07-27
9
甬路政罚〔2024〕201135
2024年6月11日10时8分,宁海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俞华永、袁群锋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6-07 11:42:32车号为浙JE3872在X405(越沙线)一市方向K13+6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43.89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2.89吨。
-
1003.00元
宁海县交通运输局
2024-07-27
10
甬路政罚〔2024〕201124
2024年6月6日10时18分,宁海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俞华永、袁群锋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6-03 12:41:51车号为浙JB3217在X405(越沙线)一市方向K13+6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44.92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3.92吨。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伍拾捌元整的行政处罚。
1158.00元
宁海县交通运输局
2024-07-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