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武汉市洪山区鑫锋机电设备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魏荣芳注册资本:3.0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2420111MAE3GT212J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张家湾街道烽火机电综合市场C区8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洪市监处罚〔2026〕269号
2026年7月8日、7月14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轻薄型中型橡胶软电缆”(经核实:产品型号:YZQ,额定电压:300/500V,执行标准:Q/ZY07-2022,其中规格:3*2.5+1*1.5m㎡2卷,生产日期:2025年7月15日,3*4+1*2.5m㎡1卷,生产日期:2025年6月15日,2*4m㎡1卷,生产日期:2025年8月19日。)外包装上印有“生产厂家:武汉小海线缆经营有限公司,3C认证标志,国标足米”字样,由黄色编织带包装。 经查,当事人陈述上述产品是自称是武汉小海线缆经营有限公司的业务员于2025年8月25日上门铺货寄放销售。业务员铺货时产品外包装是白色包装带包装,外包装上只显示有产品合格证,无3C认证标志。后来由于产品放在门口时间太久了,外包装有破损,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就用业务员铺货员时给的包装带(黄色,印有“生产厂家:武汉小海线缆经营有限公司,3C认证标志,国标足米”字样)在产品外又包上一层。当事人无法提供有效的关于武汉小海线缆经营有限公司送货/铺货单。业务员铺货时提供了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报告,案发后业务员联系不上。 当事人关于上述规格产品的销售标价:规格3*2.5+1*1.5m㎡ 的标价170元/卷,规格3*4+1*2.5m㎡ 的标价220元/卷,规格2*4m㎡的标价155元/卷,产品没有销售。 又经调查,2026年7月28日,本局执法人员对上述产品的生产厂家武汉小海线缆经营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注册地址:洪山区烽火五金建材水暖市场五金新区内新 A5区29号门面)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上述规格型号产品销售,也未发现印有“生产厂家:武汉小海线缆经营有限公司,3C认证标志,国标足米”字样的外包装带。另,执法人员对武汉小海线缆经营有限公司进行了询问调查,经查,上述电缆由武汉小海线缆经营有限公司委托献县中远线缆有限公司代生产,该公司声称其业务员于2025年8月25日确实向鑫锋机电经营部铺货上述规格产品共4卷,该货物为寄放销售,寄放货物时原始外包装为白色包装带,无3C认证标志,有合格证标志,因时间过去很久,铺货单回执无法提供并表示业务员已无法联系。武汉小海线缆经营有限公司陈述其在3C认证标志有效期内确实用过上述包装带包装产品,但在3C认证标志撤销或注销后就没有用过上述包装带包装产品,现公司已无上述包装带。 本局执法人员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武汉小海线缆经营有限公司有两种产品取得了3C认证证书:1、通用橡套软电缆电线,证书编号:2021010104371896,证书已于2023-02-13撤销;2、橡皮绝缘电焊机电缆,证书编号:2021010104371897,证书已于2025-05-12注销。另经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年修订)》、《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2024年第9号)、《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电线电缆等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2024年第7号)、《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线电缆》(CNCA-C01-01:2024),当事人所售YZQ型号电缆(执行标准为企业标准)不在3c认证范围内。 上述规格产品的货值金额715元,因产品未进行销售,故违法所得为0元。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上述产品,并决定作出处罚如下: ? 1、没收伪造3C认证标识的电缆4卷; 2、罚款250元。
250.00元
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4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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