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齿康口腔门诊部(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宋伟光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624MA1C6QD14D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杜尔伯特镇劳动小区伟业景苑B区1号楼商服84门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杜蒙市监处罚〔2026〕45号
经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齿康口腔门诊部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020年6月8日从黑龙江省聪衡牙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购进1台牙科高频电刀(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国械注进20183012474、代理人:康特威尔登特齿科贸易(北京)有限公司、规格型号:PerFect TCS Ⅱ、失效日期:(EXP)2024-12-16),购进价格为7500元,货值金额7500元;2021年3月5日从长春市普凡商贸有限公司购进5板机用根管锉(注册证编号:苏械注准20192170311、注册人/生产企业:常州益锐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型号规格:M3-Pro-2504-21、产品批号:202006010001、生产日期:2020.6.1、使用期限:5年),购进价格为600元,1板6支,1支20元,现场共有5支该批机用根管锉,货值金额100元。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两种医疗器械使用情况相关记录,无法查询医疗器械过期后的使用情况,货值金额共计7600元。当事人提供了进货票据、供货方资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照片。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使用的医疗器械机用根管锉5支、牙科高频电刀1台;2.罚款二万元(20000元)。
20000.00元
-
2026-07-03
2
杜蒙市监处罚[2024]116号
经调查查明:当事人于2020年7月28日在登记机关办理了营业执照开始从事经营活动,当事人于2024年4月末在牙刷销售商处购进12套牙刷,销售商让该牙科门诊部代卖,没有收取进货费用,销售价格为每套12元,摆放在该牙科门诊部诊疗室台面上销售,当事人在从事经营过程中所经营销售该牙刷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诊所内其他地方未见价格公示牌,该青蛙牌牙刷没有销售出去,未记录购销财务账册,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的身份情况; 2、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证明该单位登记情况; 3、现场检查笔录一份,证明检查现场情况; 4、现场检查照片一份,证明检查现场情况; 5、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承认违法事实情况; 6、其他证据材料等。
罚款0.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000.00元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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