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渝通塑料工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琳 | 注册资本:18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1040911896453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新城镇新维路10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12
(2026)甘0104民初447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甘肃渝通塑料工贸有限公司
青海青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
2
2024-02-29
(2024)甘0104民初384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甘肃渝通塑料工贸有限公司
赵**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12-22
2025-06-06
(2025)甘0102执1143号之二
买卖合同纠纷
甘肃兰盛昌贸易有限公司;甘肃渝通塑料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其他
执行案件
2
2024-11-09
2024-02-26
(2024)甘0104民初384号之二
买卖合同纠纷
甘肃某某塑料工贸有限公司与赵**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消行罚决字﹝2026﹞第0026号
该场所电器产品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甘肃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第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甘肃渝通塑料工贸有限公司电器产品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违法行为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3400元整的行政处罚。
3400.00元
兰州市西固区消防救援局
2026-06-16
2
西消行罚决字﹝2026﹞第0025号
该场所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甘肃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第二条第五款第二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甘肃渝通塑料工贸有限公司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5535元整的行政处罚。
5535.00元
兰州市西固区消防救援局
2026-06-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