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鄯善县庞明侠诊所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庞明侠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50421MA7AAYDQ1K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新楼兰街区南门14号楼12号门面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吐鄯市监处罚〔2026〕2号
当事人于2003年3月17日注册营业执照,于2023年3月19日更新取得诊所备案凭证从事诊疗服务,当事人于2024年7月15日从新疆华源鼎泰医药有限公司购进上述5%葡萄糖注射液(规格:100ml:5g、生产单位/上市许可持有人: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产品批号:2312081、生产日期:2023年12月12日、有效期至:2025年11月、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23487)1000瓶,购进价0.85元/瓶,按照2元/瓶的价格开具处方用于患者输液的溶媒,经调取当事人2025年11月30日之后的处方笺显示过期后共使用了2瓶,库存26瓶,货值金额56元,违法所得4元。
一.没收过期药品5%葡糖糖注射液26瓶; 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元(肆圆整); 三.罚款人民币100000元(拾万圆整)。 合计罚没款人民币100004元(拾万零肆圆整)
100000.00元
鄯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2
2
吐鄯市监处罚〔2024〕1号
经查: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05月16日自新疆聚之家医药有限公司购进了标识名称为注射用奥美拉唑钠(生产企业: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5521、规格:40mg、产品批号:202108022、生产日期2021.08.23、有效期至:2023.07)药品1000支,购进价1.2元/支,按照8元/支的价格开具处方用于治疗患者拉肚子引起的肠炎调配使用,过期后共使用了6支,库存6支,货值金额96元,获违法所得48元。
一.没收标识名称为注射用奥美拉唑钠劣药6支; 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8元(肆拾捌圆整); 三.罚款人民币130000元(拾叁万圆整)。 四.合计罚没款人民币130048(拾叁万零肆拾捌圆整)
130000.00元
鄯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