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晓 | 注册资本:11159.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203814417569D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包钢河西工业园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08
(2025)内0203民初3339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立新机液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池**,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杨**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
2
2025-07-01
(2025)内0203民初3383号
劳动争议
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
李**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
3
2025-06-06
(2025)内02民终1534号
劳动争议
司*
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5-05-20
(2025)内02民终1534号
劳动争议
司*
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5-05-08
(2025)内0203民初1260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河南慧炬建设有限公司
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
6
2025-05-06
(2025)内0203民初1418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廊坊市丰隆化工有限公司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包头市钢兴实业(集团)工程修建有限公司,包头市钢兴实业(集团)华通工贸有限公司,刘**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
7
2025-05-06
(2025)内0203民初1884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
徐州飞虹网架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
8
2025-04-24
(2025)内0203民初2251号
承揽合同纠纷
张**,贾**
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张*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
9
2025-04-10
(2025)内0203民初1260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河南慧炬建设有限公司
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
10
2024-11-19
(2024)内0203民初917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
中环腾飞(北京)建设有限公司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1-12-19
(2021)内0203民初334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
胡**
裁判文书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
2
2021-09-05
买卖合同纠纷
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
胡**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
3
2021-08-15
(2021)内0203民初33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
包钢建安(集团)天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裁判文书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
4
2013-05-29
买卖合同纠纷
内蒙古弘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乌海项目二部
开庭传票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6-03-04
2026-01-27
(2026)内0203执314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某某有限公司;某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546351.56元
执行案件
2
2025-12-24
2022-11-23
(2022)内0203执2225号
民事
某某有限公司、胡**民事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5-07-04
2025-06-05
(2025)内0203民初1884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某建设有限公司、某建设科技有限公司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5-06-13
2024-07-31
(2024)内0203民初3254号
劳动争议
包头市某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牛**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41514.64元
民事案件
5
2025-06-11
2022-12-28
(2021)内0203民初263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包头市森莱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529029.00元
民事案件
6
2025-06-07
2025-02-14
(2024)内0203民初9323号
劳动争议
司*、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5-06-06
2025-05-29
(2025)内0203执2645号
劳动争议
牛**、某某有限公司等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8
2025-03-26
2025-01-16
(2024)内0203民初5617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北京百创环保有限公司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38800.00元
民事案件
9
2024-12-28
2022-12-09
(2022)内0207执1582号之三
买卖合同纠纷
某某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崔**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包)应急罚﹝2026﹞基础11-4号
违法行为1.钢管分公司159区域①张减区域西创建设检修区域,涉及吊装作业,未设置安全警戒区域、物理隔离、警示标识,属于吊装作业未落实危险作业安全措施;②;冷床区动火作业票(2378103),电焊作业安全措施落实不认真,有气焊内容;危险因素辨识不全,仅有触电、火灾、灼烫,缺少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危险因素;动火分析未留存数据。(作业单位:西创建设,申请人签字:罗平,审批部门意见签字:吴昌明,动火审批人意见签字:常茂胜)③编号为2336689动火作业票(电、气焊,动火期限:2026年6月18日至6月21日),发现只进行了6月18日动火作业审批前的一氧化碳和氧气气体分析;危害辨识缺少火灾、爆炸、物体打击;安全措施缺少气瓶防倾倒、安全扳手等内容;申请单位审批时间(6月18日20:25)晚于审批部门(6月18日20:18)、动火审批人(6月18日20:23)的审批时间;完工未进行验收;未留存甲方电工送电的内容;缺少6月19日、6月20日、6月21日的安全确认表;6月18日安全确认表业主单位确认人刘埃兵未对检查内容进行勾选确认。④180区域西创建设冷床区动火作业区域只配备1具灭火器,无其他应急装备及警示标识。⑤180区域冷床区动火作业区域周边可燃物未转移或遮挡。2.159区域西创建设公司一台小型电焊机未接地;3.制钢区域相关方西创建设公司炉窑二分公司的皮带上料岗位2026年4月10日安全教育培训人数13人,成绩单只有12人。4.钢管分公司制钢区域铸机区域水电解机房前吊车违规停放在维修房上方,吊装物占用安全通道,未设置警戒区域。
罚款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170000元)
170000.00元
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2026-09-14
2
(包)应急罚﹝2026﹞基础16-2号
违法行为1.未按照规定进行危险作业管理(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市政建筑工程事业部长材厂①1#线改造工艺设备拆除安装及热力管线项目部2026年7月6日-7月10日办理的高处作业票中作业人李俊峰、赵红亮、刘军、高锁锁、赵志杰,均未在安全措施栏进行签字确认;②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市政建筑工程事业部长材厂1#线改造项目电气施工项目部2026年7月26日办理的高处作业票编号:XC-DQDE2026072605中涉及动火及临时用电,作业票内关联项目只填写动火作业,未登记临时用电;③线材厂2026年8月5日开展加热炉风机房烟道涉及一氧化碳有限空间作业,涉及电气焊动火作业及临时用电作业,现场未能提供临时用电作业审批票证。)2.风险辨识未进行分级管控(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①市政建筑工程事业部长材厂1#线改造项目电气施工项目部施工方案中进行了风险辨识,但未对风险进行分级;②市政建筑工程事业部长材厂1#线改造工艺设备拆除安装及热力管线项目部施工方案中进行了风险辨识,但未对风险进行分级。)3.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包钢西创建设有限公司一分公司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账。)4.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市政建筑工程事业部长材厂1#线加热炉中修项目部培训档案高洪霞等10人未记录培训时间。)5.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①线材厂引风机房内,现场一具丙烷气瓶使用完毕瓶阀未完全关闭,瓶阀开关手柄(手轮)缺失;②线材厂2026年8月5日开展加热炉风机房烟道维修作业,使用的丙烷气瓶采用简易支架作为防倾斜装置,支架简陋、稳定性差,缺少防倾倒可靠固定措施。)
罚款人民币叁拾肆万元整(340000元)
340000.00元
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2026-09-14
3
(包)应急罚﹝2026﹞基础12-4号
违法事实1.(1)机运分公司员工仲彦龙的安全档案,三级安全培训时间没有体现具体的学时,不能体现是否符合72学时的标准,查看公司其他人员均属同类问题(18人);(2)西创一分公司2026年1月13日王志朋考试卷未阅卷,无考试日期。违法事实2.机运分公司年度演练计划内容缺少气瓶爆炸现场应急处置,上半年未开展气瓶爆炸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年度现场应急处置计划包括三月、七月、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和十二月的内容,没有按照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的要求开展。违法事实3.特种作业人员台账53人特种作业资格证未及时更新。
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220000元)
220000.00元
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2026-09-01
4
(包)应急罚﹝2026﹞基础3号
1.未按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对作业审批人进行培训。2.未如实记录1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3.未按规定对1台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未按规定对2台安全设备进行定期检测。4.2套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5.未采取措施消除10处事故隐患。6.企业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2套劳动防护用品。7.未在有限空间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对该公司第一项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万元;第二项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万元;第三项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万元;第四项违法行为作出罚款4万元;第五项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万元;第六项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万元;第七项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万元。合并处以罚款24万元(大写:贰拾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380000.00元
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2026-08-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