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未来星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金作雨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3125MA77JH102L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疆南物流城9号楼1-8号门面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8-10
金**
新疆未来星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莎车县人民法院
2
2025-09-09
买卖合同纠纷
吴**
新疆未来星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王**,深圳科瑞华实业有限公司,喀什沛霖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黄**,新疆星辉运通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魏*
喀什市人民法院
3
2019-09-26
(2019)兵0602民初273号
民间借贷纠纷
屈**
魏*,马*,新疆大罗素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新疆未来星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新疆大罗素马铃薯制品有限公司
奇台垦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6-22
金**
新疆未来星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莎车县人民法院
2
2025-07-23
买卖合同纠纷
吴**
新疆星辉运通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喀什沛霖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黄**,王**,深圳科瑞华实业有限公司,新疆未来星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魏*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喀什市人民法院
3
2025-02-08
(2024)新3101民初200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吴**
喀什沛霖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新疆未来星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魏*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喀什市人民法院
4
2024-10-31
(2024)新3101民初200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吴**
喀什沛霖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新疆未来星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魏*
裁判文书
喀什市人民法院
5
2024-08-05
合同纠纷
吴**
新疆星辉运通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喀什沛霖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黄**,王**,深圳科瑞华实业有限公司,新疆未来星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魏*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喀什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0-27
2024-10-23
(2024)新3125执1543号
买卖合同纠纷
莎车县某综合商行、新疆某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4-01-26
2022-03-31
(2021)兵0602执108号之五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科赛德薯业有限公司、新疆大罗素马铃薯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4-01-24
2024-01-19
(2023)新3125执177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吐*、新疆某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3-05-09
2023-05-06
(2022)新2301执7862号之一
民事
新疆慧尔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未来星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民事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2-01-27
2022-01-25
(2022)新2301执异13号
民事
新疆慧尔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未来星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民事其他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2-01-02
2021-12-24
(2021)新23民辖终82号
民间借贷纠纷
喀什集多宝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新疆慧尔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管辖管辖裁定书
管辖案件
7
2021-02-09
2021-01-25
(2021)新3126民初8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李**与新疆未来星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0-05-29
2019-11-19
(2019)0602民初20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科赛德薯业有限公司与魏*、马*、新疆未来星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新疆大罗素马铃薯制品有限公司、新疆大罗素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230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喀莎市监处罚〔2025〕1495号
经查,新疆爱丽衣服饰有限公司等201家公司(企业),未依法进行2023年度、2024年度年报,且未正常纳税经营。经我局执法人员两次现场核查,新疆爱丽衣服饰有限公司等201家公司(企业),在其注册地址均未见开展经营活动,且未见开展经营活动时间均已连续超过六个月以上,通过登记场所和预留联系方式无法取得联。另据国家税务总局莎车县税务局反馈,新疆爱丽衣服饰有限公司等201家公司(企业)税务申报情况为注销或无登记信息或非正常。2025年8月29日,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公告方式送达《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责令改正通知送达公告(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之规定,责令新疆爱丽衣服饰有限公司等201家公司(企业)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新疆爱丽衣服饰有限公司等201家公司(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正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决定吊销新疆爱丽衣服饰有限公司等201家公司(企业)营业执照。
-元
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0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喀什地区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喀什地区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